“我现在心都要碎了!好心去帮人却给自己惹来一身麻烦!”15日,来自四川的司机刘秀龙激动地对记者说。
11月2日下午,他开车途经关中环线泾阳县王桥镇段时,看到一骑自行车的老人摔倒在路边,便停车上前将其扶起,但随后伤者一口咬定是他将自己撞倒,并强行将他驾驶的单位小车扣留,交警部门也证明刘秀龙与
事故无关,但被扣的汽车至今仍未要回。
交警队已认定:农用三轮车撞人
刘秀龙说,11月2日下午5时30分左右,他和公司同事开车行至关中环线时,从反光镜看到一骑自行车的老人突然摔倒,他就下车将老人扶起,这时,有一个人从旁边一辆农用三轮车上下来,说是他撞倒了老人。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有人将他的车钥匙拔走。同事报警并打了120。后来,老人的亲属将老人抱上了他的车,并由船头村村支书杨军焕将车开回了那位叫吕智刚的老人家中。
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勘查了现场,于11月27日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礼泉县烽火镇的李小权无证驾驶无牌农用三轮车,与同向行驶的吕智刚的自行车相撞,导致吕受伤住院,酿成交通事故,李小权完全承担赔偿责任,排除了刘秀龙的嫌疑。
但事发月余,吕智刚不愿归还车辆,一口咬定是刘秀龙将其撞倒,不给赔偿就不还车。
村支书很后悔:“冤枉了好人”
15日,记者见到了在家养病的吕智刚。吕说,他清楚地记得当时是刘秀龙驾车撞倒了他。他认为交警队未采纳他的证词。事发后,他花去近2万元医疗费,至今无人赔偿。
12月5日,刘秀龙所在公司以“侵权”的名义,将船头村村支书杨军焕起诉到泾阳县法院。杨军焕说,事发过程他并未看到,他随后出面只是想尽快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在交警调查清楚后,他也后悔冤枉了刘秀龙。
民警郑志刚说,李小权也承认是自己撞的,但却以无赔偿能力为由至今分文未付。交警队一直在协调处理此事。“刘与吕之间是一种交通民事纠纷,不属于交警管辖的范围,交警只能从中协调并督促肇事司机尽快赔偿伤者的医疗费用。”
现在,刘秀龙却面对着伤者和单位的双重压力,他只希望通过法院来还自己一个公道。 本报记者 宁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