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省法院紧密联系法官队伍和审判工作实际,监督和指导全省法院狠抓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司法能力建设。
1.加强法官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全省法院围绕端正司法指导思想这一核心问题,深入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一系列学习、教育、整顿活动,不断增强法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修复后的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为载体,坚持进行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有376个集体和143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西安市雁塔区法院、榆林市子洲县马蹄沟人民法庭和李增壳、赵志军等一大批先进典型。
2.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全省法院严格法官职业准入,认真落实初任法官审核制度,杜绝了违规进人、违法任命和违法提请任命法官的问题。完善法官管理模式,推行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试行法官遴选制度。全面开展法官任职、续职、晋级和审判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岗位练兵,提高法官的法律适用能力、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能力。2007年,省法院制定了《全省法院人才建设规划》,全面加强人才建设。五年来,省法院共举办各类岗位培训52班(次),培训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6726人(次);举办学历培训班60期,培训5397人(次)。到2007年底,全省法院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法官干警达到5877人,占总人数的57.58%,比2002年提高了33.5个百分点,其中硕士研兜生以上356人,是五年前的5倍。
3.加强法院领导班子建设。省法院重视加强自身领导班子建设,健全学习制度、监督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回避制度,努力提高驾驭全局、科学决策、监督指导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加大对中级法院领导班子的协管力度,把符合法官法规定条件的人选拔到领导岗位。加强基层法院班子建设,举办了两次全省基层法院院长培训班。采取培训、奖惩、目标责任考核等措施,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
4.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省法院进一步加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廉政监督制度,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遏制违法违纪苗头。对人事调整、基建、大宗物资采购、评估拍卖等事项,纪检监察部门实行跟踪监督。指导全省法院积极构建警示训诫防线,认真落实警示提醒、诚勉督导、责令纠错三项制度,向全省法官提出了“四个绝对不允许”、“十个严禁”等具体要求,将对法官行为的监督贯穿到审判、执行工作各个环节。五年共查处违纪违法人虽186人,其中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与前五年相比下降3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