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井场钻采两次排污
2005年9月13日,陕西长乐石化有限公司镰刀湾油田项目组高家沟85号井场发生偷排污水事件:为了处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安塞县丰源油田工程服务有限公司的钻井队竟直接将污水经山沟排入一处鱼塘。
9月16日,安塞县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后,由纪副队长带领两名监察人员赶往现场。经调查,丰源钻井队确实有将污水排入鱼塘的痕迹。但该大队监察人员在现场调查取证中发现鱼塘没有死鱼。经调解,丰源钻井队和受害方同意私下解决赔偿问题。监察人员当场责成井队立即清理所有污染现场,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污染。9月20日环境监察大队研究决定,对丰源钻井队作出限期三天清理所有污染现场和警告处理。
然而,2005年9月22日清晨,又一次污染事件又上演了。
高家沟村位于庙沟口的一些村民早起到沟下小河里挑水时发现,自庙沟排下的水颜色变成了灰白色,直接汇入了原本清澈的小河……有村民溯庙沟而上,才发现灰白色的水是从山峁上的井场排下的,三里左右的山沟间随处可见一个个水潭,里面满是含有泥浆的灰白色污水。
质疑一:泥浆污水由谁负责
9月16日,记者在85号井场见到了三个铺有塑料薄膜的废油污水池,其中一个废油池中仅有少许废油,而另两个废油池中的废水将满,尚有大管径的水管连续向池中排着污水,井场四周三处有被黄土掩埋的痕迹。顺井场一端的一条山沟而下,有一条明显排过污水留下的水沟,沟基呈灰白色,这条沟一直通向山坡下的水库……
随后,记者赶到镰刀湾油田项目组进行核实。该项目组外协办主任王华平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钻井之前,公司与钻井队签订了合同,其中环保问题已经写明是由钻井队负责的。记者要求见到合同中关于环保方面的条款,王主任却一再以“要向领导汇报”及“领导不让给”为由,拒绝给记者提供完整的资料。
质疑二:为何对隐患视而不见
9月22日,记者来到安塞县环保局采访,环境监察大队张新元大队长称记者无权看他们的调查资料,并说县环保局给记者的答复与大队无关。县环保局纪副队长接受了记者采访,并向记者提供了相关调查资料,但也只是单就井队向鱼塘排污一事的一些资料,没有涉及井场就地被黄土掩埋的污染及污染隐患。记者向纪副队长出示了相关被黄土掩埋的污染及污染隐患的照片及情况,纪副队长称当时的调查只是针对群众投诉鱼塘被污染一事进行的,当时疏忽了,将马上再派人去调查。
文/ 刘祥 本报记者 陈奋翔 董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