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焦点话题一:水电费漏损等公摊费用谁承担? |
| 供水单位代表:应由业主分摊 |
 |
| 水电暖管道等是属于业主所有的,物业收取水电暖费用自然是受业主委托为其服务,小区总计量表产生的漏损费等应由业主分摊。【详细】 |
| 物业代表:应效仿天然气那样收费 |
| 目前天然气、有线电视等使用前预收费的做法比较科学,也得到了业主的认可,希望其他相关单位能效仿此种做法。【详细】 |
| 旁听者:应明确水电终端用户定义 |
| 屈女士认为终端用户应该是业主,而水电可以说是自来水公司和供电局经营的产品,这样到终端用户之前的损耗应算成水电公司自己的核算成本。【详细】 |
|
|
|
|
| 焦点话题二:小区公共部位所得收益该归谁? |
| 物业承认收益所得应归业主 |
 |
| 按法理说,此收益应归业主。但业主委员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能力和资质进行自己经营。【详细】 |
|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表 |
| 物业公司在业主委员同意后,受其委托进行经营,收益归业主。但应由双方协定由业主付给物业公司管理佣金。【详细】 |
| 业主代表:《物权法》规定应归业主所有 |
| 在听证会上,业主代表称,按《物权法》相关规定,小区公用部位收益应该归全体业主所有,物业公司不应参与到收益的直接分配。【详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