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26日上午,原“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更名为“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加挂“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牌子。撤销原交通管理支队1至11大队,分别设置新城大队、碑林大队、莲湖大队、雁塔大队、灞桥大队、未央大队、高新大队、经开大队、曲江大队9个执勤大队;保留高速大队;新增设特勤大队。>>详细
    对于正在处理的死亡事故,由机构调整前大队原办案民警继续负责处理,一办到底,不移交,不转案,直至进入司法程序。尚未结案的财损事故,由机构调整前大队原办案民警负责抓紧时间处理结案,案件未结的仍由原办案人员处理,直至处理结案,法律文书以机构调整后大队盖章出具。原办案人处理时间限定为3个月内。 >>详细
 
地址:乐居厂正街131号(原一大队)
电话:82223119
 地址:团结西路22号(原六大队)
 电话:84263792
 地址:友谊西路12号(原二大队)
 电话: 87839108
 地址:幸福路6号(原七大队)
 电话:83011791
 地址:北二环西段2号(原八大队)
 电话: 86220093
 地址:电厂西路南段(原十大队)
 电话:83519924
 地址:环城西路北段230号(原交管支队)    电话: 88221372  地址:兴中路34号(原九大队)
 电话:86262445
 地址:西影路605号(原十一大队)
 电话: 85519353
高速大队
特勤大队
地址:唐延路南段(西安汽车质检所院内)     电话:88585215 地址:太白南路222号(西安交通指挥中心)
大队管辖区域与区级行政区域基本一致

  各大队调整后,根据辖区面积、道路及交通管理任务等重新划定了管辖区域。调整后,一线大队的管辖区域与区级政府行政区域基本一致,改变了过去一个大队跨多区、一个区有多个大队的局面。这使交通管理工作能更好地纳入所在区党委、政府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在人财物以及基本建设方面得到一个新发展空间。
    改变了过去一个大队跨多区、一个区有多个大队的局面。这将使交通管理工作能更好地纳入所在区党委、政府综合治理的总体规划,在人、财、物以及基本建设方面得到一个新的发展空间。 >>详细

交通违章 由接管大队处理

  交通违法行为又如何处理呢?对于2009年2月20日上午8:00前,各大队尚未处理完毕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案件统一交由接管的区大队进行处理。
  比如,过去在交管二大队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到现在的碑林大队去受理。过去在交管五大队的交通违法行为,可到现在的莲湖大队去受理。>>详细

事故处理 属地管理一办到底

   机构调整前后交通事故如何处理?这是市民最为关心的热点话题之一,对此西安市交警支队昨天已给出了答案。交通事故处理坚持“属地管理,案随人走,一办到底”和“以册为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