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单
在江苏、安徽、河南、甘肃、宁夏、青海6省的过路费:35+90+1385+1000=2510元
在陕西的过路费:330+110+3595=4035元
·一个公式算出两个账单
省高速公路管理中心有关人员列出计算公式是:(30×0.08×3+0.4×0.08×6)×485=3585元 (其中含里程误差,实收了3595元)。但按这个公式计,潼关至未央北的收费应该是1070元(实际收费为330元),同是联网收费系统,那么究竟是哪个收费站算错了?>>评论
·部分其他省区已停止了计重收费措施
去年7月,陕西的高速公路开始实行计重收费,目的是为了消除超限超载的非法利润,规范运输行为,降低交通事故。交通部门有关人员表示,部分其他省区已停止了计重收费措施。
据了解,9月8日,省交通厅下发通知,对符合国家生产标准的自行式吊车,各治超检测站查验其符合车辆行驶证(产品技术说明书)的,予以放行。各收费站按照车辆总重折半后的重量计重收取通行费。按调整后的标准计费,总重30.4吨的吊车仅以15.2吨计,其通行费会大幅度降低。>>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