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汉中讯(记者 卫晓宁)《汉中市犬只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办法》)从本月底开始施行,届时,汉中市每只狗都须佩挂具有编码的免疫标识,此标识既是免疫号码,同时也是犬只的“身份证号码”。
去年3月份以来,汉中市暴发狂犬病疫情,此疫情被认为是当地近来年最严重的一次,最终导致22人患狂犬病死亡。为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从去年5月份左右开始,汉中市有关部门已经开始制定犬只管理办法。
我国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犬只管理办法,全国只有大约不到10个地市制定有养犬管理办法。因此,汉中此次出台的《办法》除了借鉴一些地市的先进经验外,也有不少“原创性”。
此办法遵循“分户建档、挂牌拴养、免疫保障、责任赔偿”的原则,各政府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根据《办法》规定,犬主应首先到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为犬只免疫,办理《犬只免疫证》,并佩挂具有编码的免疫标识。据有关人员介绍,每只狗标识上的编码都是不同的。这个编码既是免疫编码,也是这只狗的身份证号码。而城乡的犬只也会以标识的颜色进行区分。此举将从最大程度上确保每只犬在领养及年度审验时都进行免疫。
办理《犬只免疫证》之后,犬主再凭证到属地公安机关办理《犬只登记证》,无证及流浪犬只将被捕杀。《办法》同时提出,县城以上中心城区为限养区,只能养观赏犬,不得养烈性犬、大型犬和狼犬,否则将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办法》规定,所有犬只一律施行拴养或圈养。携犬外出时,要给犬戴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而且不能进入市场、商店、车站等公共场所,不能乘坐交通工具。如发生犬只伤害或致死他人,养犬人应承担医疗、误工、殡葬等费用并赔偿相关损失。而车辆如果在机动车道上撞伤、撞死无人牵引的犬只,车主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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