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通讯员章程 孙剑明 记者薛雯) 近日,记者从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件沉积5年的“顽案”于日前被顺利执结。执行中,4名冲击现场的不法分子被依法拘留。
陕西宝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陕西建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功房地产事务有限公司房屋开发合同纠纷一案,西安中级人民法院于2004年4月30日作出判决:建功企业集团公司和建功房地产公司,向宝天房地产公司返还项目合作款500万元,向宝天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568.75万元;建功企业集团公司和建功房地产公司互负连带清偿责任。后建功房地产公司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执行中,西安中院于2004年12月依法拍卖了建功集团公司的两宗共计28.39亩的土地使用权及地面附着物,宝天公司以最高竞价948.98万元竞买成交。因上述拍卖标的物被其他单位及个人占有使用,情况复杂,移交工作被迫中止。
2009年11月,宝天公司再次申请依法强制迁出,交付拍卖所得标的物。
今年1月21日至1月27日,市中院按执行预案,抽调20余名民警前往执行现场,维持搬迁秩序。其间,有4名不法分子冲击执行现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后法院对此4人分别予以司法拘留15日。1月28日,执行标的物内所有单位及个人自行迁出,法院顺利向申请执行人宝天公司移交了拍卖所得标的物,依法保护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