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黑龙江七台河市隆鹏煤矿;4月1日,陕西韩城市泉子沟煤矿;3月31日,河南洛阳伊川县白窑六矿;3月28日,山西王家岭煤矿;3月22日,河南泌阳县顺达矿业公司煤矿;3月15日,河南新密市东兴煤矿……半月内多起矿难接踵而来,动辄数名矿工殒命!
以前说民营小矿,现在有国有大矿;以前说惩处不严,现在矿难一发生官帽就摘下一摞摞;以前说重视不够,现在各级官员都“高度重视”……那怎么还会这样?究竟在哪里“失控”了?分析几起矿难的大量信息,一个共同点跃然纸上——— 事故前,煤矿基本处于监管空白区,想怎么来就可以怎么来。
不信?一桩桩地看。新密东兴矿难,安监局长“一问十不知”;伊川矿难,当地声称这个技改矿处于停产停工状态,事故前一天检查还很规矩;七台河隆鹏矿难,也说“事发时正在维修整改”;王家岭矿难,“意外说”被戳穿后,更暴露出赶进度、赶工期、“勇争第一”的高速脱轨状态;至于韩城泉子沟矿难,当事矿主两个月前为儿子办婚礼,煤炭局小黑板上写送礼通知的新闻,就叫人浮想联翩……没出事犹如放羊,该停的可以不停,该是“猫鼠”的可以搞成“鱼水”,一旦出事儿,则简单归结为煤矿的“擅自行动”,如此监管,不是薄如白纸是什么?
有人从经济学视角看问题,认为“带血的煤”是当下中国的必然命运。我却要说,当前的矿难频发,和管理与人的懈怠大有关联——— 2007年山东“最严重矿难”导致全国整顿之后,大家能感到中国煤矿的安全状况一度有明显好转;国家煤监局的数据显示,2009年矿工死亡人数比2002年减少4000多人。有点成绩没几天,又露出倒退迹象,且每每晃动人祸的身影,也让公众对当前的监管现状丧失了耐心。
很明显,光靠事后“严惩”以及简单的制度修补,似乎已无大益。痛定思痛,是到了对煤矿监管考虑重新洗牌、重新布局的时候了。而所谓“洗牌”,则要直面如下命题:
1.为什么政府“垄断”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我们总以为政府监管、政府处理理所当然,实际上“垄断监管”也为官煤勾结留下伏笔,不将一些权力赋予社会组织和个人,建立起多面监督的通道,官煤搞出“鱼水情”就在所难免。
2.监管机构在地方政府和煤矿企业面前有多大独立性?依国外经验,有效监管建立在监管者人事、财务独立之上,并以定期轮换对调作保障,反观中国安监官员,有多少在地方官与煤老板夹缝间挺不直腰杆,不被“摆平”就被“摆走”?屁股难独立岂有大脑与手腕之独立?
3.为什么监管总是在外部隔靴搔痒,而不能形成内部联动?多起矿难都表明,矿工们对煤矿的安全漏洞与生命危险常常都很清楚,却只能无奈地以侥幸之心听从命运安排,没有劳动组织尤其是各级工会的有力撑腰,光靠脱离被保护群体的外在监督,岂能打蛇七寸?
4.为什么矿工生命会成为“商品”,矿难发生后二三十万就打发痛不欲生的家属,而日常管理整改则轻描淡写,甚至罚款了事?伊川矿难在逃矿主,一年前因矿难瞒报被拘,出来后继续经营,涉及生命的监管,谈起来无比沉重,现实中竟儿戏如此,不对煤矿狠力地搞一票否决,利益如何不刺激枉顾人命的多拉快跑!
每一个命题,都是重建煤矿监管新秩序应该遵循的原则。中国要在维护人民尊严与推动经济发展之间实现平衡前行,就必须考虑这种新秩序的重建。最新消息称,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我们希望,落实到地方,这不是简单的重复与应付,而是痛定思痛的反省,举一反三,而不是接二连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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