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张志杰 实习生梁超) 3月31日晚11时许,高陵县鹿苑镇高家村的蔡某出门买烟时,被多名蒙面持刀男子砍断手脚。4月10日,涉案的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向高陵警方投案自首。昨日,高陵警方向媒体通报了这起因承揽工程引起的恶性故意伤害案。
据蔡某回忆,当晚11时许,蔡某出门去买烟,走到距家门约10米远的公路边上时,突然一辆白色大众系列轿车疾驰而来,停在蔡某身边。车上下来多名蒙面男子,其中一人端着长约60厘米枪状的工具,顶住蔡某的头部喝了一声“跪下”,被吓蒙的蔡某只好跪下。接着,另外两名男子拿着砍刀,朝蔡某的左手腕及右臂狠砍。听到求救声后,蔡某的妻子赶紧出门,并喊来邻居将蔡某送往高陵县人民医院,因伤情严重,蔡某很快被转到西安的解放军323医院。医院经过5个小时的手术,蔡某断了的手脚才被接上。
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蔡某被砍的左腕截断、左踝骨截断、右上臂骨折、右腿腱断裂三四处,此外,脖颈处及腰部也有几处刀伤。目前,蔡某已脱离生命危险。
案发后,高陵县公安局调取了60多处路段的监控录像,通过对收集上来的所有线索进行分类和细致分析,很快将视线落在了刘某身上。
4月8日晚,刘某被警方抓获。经审讯,刘某交代了犯罪事实。4月10日上午,另外3名主要嫌犯王顺、王让和王好投案自首。据犯罪嫌疑人初步交代,因为承揽一建筑工地的土方工程,刘某等人与蔡某发生争执,为了“教训”蔡某,刘某专门租来车辆,指使王顺等人对蔡某下此毒手。目前,刘某、王顺等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到案,警方督促其他涉案人员尽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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