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旬邑挖出五尊石佛安全面临威胁 由谁来保护引争议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4-15 04:59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村民希望重见天日的佛像能继续安放在村里

  华商报讯(记者袁小锋)近日,旬邑县原底乡上堡村挖出了5尊石佛,经鉴定属于国家文物。这些文物应该由谁来保护?热心的村民和慎重的县文物保护部门因此产生分歧。

  -历经近60年重见天日

  4月13日下午,在旬邑县原底乡上堡村一组,一些村民围坐在村边一个小院里烤火取暖,他们身负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保护身后房间里的5尊刚刚挖出来的石佛像。

  据村里一年近七旬的老者讲,他们村原来有一座寺院,当时保存着5尊石佛像。1953年各地大搞破除封建迷信运动,村民们担心这5尊石佛像也被砸烂,根据一些年长者的建议,就把5尊石佛像藏到村里一个废弃窑洞里。1966年,原来的寺庙被拆除。1974年,村上又搞水利建设,用推土机将废弃的窑洞掩埋了。自此以后,村民们就再也没有见过这5尊石佛。

  老人说,今年3月18日,大家开始在埋藏点重新寻找石佛,直到4月2日,5尊石佛终于被找到。对于重见天日的5尊石佛像,村民希望能继续安放在村上。

  -到底由谁来保护文物

  记者看到这5尊石佛,摆放在最中间的释迦牟尼石佛像连底座一起,高约2米,其两边各有两尊石佛像。这些石佛像为石砂岩质地,身上的纹路较清晰,线条柔和流畅,神态安详。但记者发现,这些石佛像的头部、手部和底座,多处已经被人用水泥黏合,与石佛像整体色彩很不协调。

  据村民们说,4月7日,县文物局的有关领导来看了后,说石佛像属于文物,要拉走,但被村民拦住了。“他们说放在这里不安全,容易丢失、损毁。但村上把它保存了快60年了,今天挖出来不是还好好的吗?我们以前能保护好这些文物,现在也能保护这些文物。”对于文物部门的做法,有些村民很是不理解。

  旬邑县文化局副局长赵存乾告诉记者,当时村民是将这些石佛藏在窑洞,后来又用土填埋,在一定的湿度、温度条件下,文物得到了较好保护。但这些石佛像经咸阳市文物局有关专家鉴定后,属于石砂岩,材质较为松散,在湿度、温度等环境发生变化以后,容易风化,这对石佛像保护极为不利。

  赵存乾说,出于保护需要,县级文物部门想将这些石佛像运走,结果遭到当地群众阻拦。目前,文物部门已组织人员轮流值守,同时也给村民挨家挨户做宣传。

  据上堡村一些村民讲,不是他们不愿意配合,而是一些政府部门宣传解释不到位。“来了一些人,简单看了一下,就说要拉走。我们不同意,是因为我们对这些石佛也是有感情的。保护了这么多年,现在挖出来,(他们)说拉走就拉走?”

  -5尊石佛安全面临威胁

  昨日,咸阳市文物局的专家温登峰表示,5尊石佛属于明末清初时期的佛家石刻,因为是一次性出土的一佛两菩萨两弟子,组合齐全,这在咸阳地区极为罕见,也因此而非常珍贵。但因材质属于砂石质,加上出土时有残损,所以不好保存。村民想就地保护,从情感上说是可以理解的。但就目前状况,该村不具备保护条件。“据我们了解,已有文物贩子盯上了这批文物。虽然村民也加派了人手,但面对现在那些疯狂盗掘文物的不法分子而言,几乎不具有任何抵抗力。”

  一位专家表示,一些村民给石佛像上涂抹水泥已经是对石佛像严重破坏了,他们自认为是在保护,出于好心却做了坏事。目前,这些石佛像存放地的村子比较偏远,存放地的安防措施也很简陋,因此石佛的安全面临很大威胁。从长远利益角度出发,还是应该收归国有馆藏保护比较安全。

编辑:朱羽喆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