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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溪园小区强收天然气初装费 物价局责令退还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  2010-04-1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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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商网讯 2010年4月3日,网友“诚恳的黄牛”在华商论坛发帖《蓝田县溪园小区收2700元合理吗?》。据帖子反映,蓝田县溪园小区开发商收取业主天然气初装费2700元,其中400元是莫名罚款,如果不交就不给送天然气。

  帖子发布后,上百名网友通过跟帖对此事发表评论,希望蓝田县相关部门能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4月15日,蓝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给华商网发函,就“溪园小区乱收费”的问题进行回复。原文如下:

编辑:高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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