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开庭,没有当庭判决。吕桂英走出法庭 记者阚旋摄
新文化报4月16日报道
杨建华,女,1979年5月9日生,家住吉林舒兰市北城街。2004年,与舒兰市公安局环城派出所警员王威结婚。同年,夫妻俩喜得双胞胎女儿,大女儿起名王美伦,小女儿叫王美奂。
大专文化的杨建华当过一段时间记者,后来进入舒兰市招商局,事发时为舒兰团市委副书记。
一年半的时间即将过去,杨建华的离开仍然带不走这段风波。
生命停止在29岁的杨建华,是舒兰团市委副书记。2008年12月8日,她喝了两顿酒后,一人打车回到家中。约两个小时后,在床上休息时不慎摔下,次日凌晨不治身亡。
“当天要不是喝了那么多酒,我儿媳妇根本不会死。”事后,她的婆婆将当天中午和晚上跟杨建华喝酒的王某、沈某、胡某等19人告上法庭。
昨天,是此案的二次开庭。
两个饭局:杨建华至少喝了7两半
2008年12月8日8时,杨建华接到检查的任务后,与同事王某到舒兰市小城镇及上营镇小学、中学检查团委工作。二人先后来到小城镇中心校和小城镇第八中学,之后于10时30分许又坐车赶到上营镇中心校。
第一顿:喝下二两半白酒
在上营镇中心校,杨建华遇上舒兰市教育局审计科的李某和黄某,学校负责人徐某让4人留下吃顿便饭。中午,几人来到上营镇北苑饭店,坐进3号包房。徐某又邀请来上营镇第二十三中学负责人刘某等11人。
他们喝的是五谷液白酒,38度,一瓶9两装,酒杯为二两半的口杯。杨建华喝下满满一杯,第二杯没有倒满,大家都是礼节性地敬酒,喝了两瓶。14时许,饭局结束。杨建华又同第二十三中负责人到学校检查工作。
大约30分钟后,杨建华二人、舒兰市教育局李某二人,还有上营镇中心校负责人徐某乘车回到舒兰。
16时16分许,舒兰市招商局王某给杨建华打来电话,要请她吃饭,原因有二,欢送局长,另外是欢送她去团市委工作。
第二顿:又喝了半斤
到达舒兰市区后,徐某说,饭时还没到,先到茶楼坐坐,随后邀来了8位朋友。17时许,杨建华接了一通电话后,起身离开茶楼,去往招商局王某设下的饭局。当时,包房内有沈某、田某、韩某等镇政府、局的干部。
同样是38度的五谷液白酒,酒杯为二两半装,杨建华喝下满满一杯。剩下时间,大家相互敬酒。
据饭店点菜单记载,当天9人点了11瓶酒。服务员收拾饭桌时,从10瓶酒中倒出剩余酒有六七两。后经证实,杨建华喝下两杯白酒。
加上之前的一顿,杨建华两顿至少喝了7两半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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