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宝鸡讯(记者 杨明)盗窃柴油,被巡逻民警发现,为逃避抓捕又咬伤民警,近日,犯罪嫌疑人经岐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3年6个月。
去年11月27日凌晨,胡某伙同王某等3人(另案处理)预谋,携带作案工具窜入蔡家坡镇某停车场,当胡某正盗窃停放在该处一辆卡车油箱内柴油时,被巡逻民警发现,惊惶失措的胡某扔掉手里油管逃窜,被民警从背后抱住,慌不择路的胡某为逃避抓捕,竟咬伤民警的手背,被赶上来的另一民警制服,当场查获盗窃的柴油48公斤,价值33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胡某在盗窃他人财物时,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故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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