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价的调控重拳接二连三,显示了决策高层此次调控意志非比寻常。紧随4月14日出台的主要针对二套房的新政,4月1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明确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并同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这既可以看作是对二套房新政的补充,也是对第三套房政策的细化。而尤为重要的是,此番通知明确将打击矛头,不仅对准了以投机牟利为主要目的的炒房客,还对准了炒作背后的坚实支持——— 金融杠杆,政策指向极其明确,显示出高层已经对愈演愈烈的房价炒作性上涨无法继续容忍。刚刚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3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1.7%,其中新建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4.2%,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上涨15.9%。相比于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最高峰值,中国的此番房价上涨远远超出人们的预料。尤其是最近几个月,在央企“地王”的刺激之下,公众已经对惯常的地产调控失去信心,恐慌性购房以及炒作性购房形成共振,房价短时期内暴涨,显示出一种亢奋与悲观交织的“末日景象”。
国务院17日发出的通知,表露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在明确打击炒作行为的同时,对金融杠杆进行了更为严格的控制,并且再次重申了加大市场供给的措施。应该说,此次调控措施,最有实质性作用的,还是对于金融杠杆的收缩。4月14日关于二套房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规定,其实就是针对金融杠杆;而此次关于第三套房以及对于在本地纳税和社保缴纳的规定,更是将金融杠杆再次缩短。这种措施如若切实执行,无疑全面加大了炒房者的融资成本。
中国房地产业大发展的明显套路,就是充分利用金融杠杆的巨大作用,以极低的融资成本,去撬动巨大的收益,同时,却将金融风险转嫁于中国的金融系统。所谓房地产绑架了银行,所谓在调控中房地产商与银行究竟谁先“死”,并不仅仅是之于调控的不满和威胁,而是在一定意义上点明了金融系统与房地产的联动关系。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地产问题的背后,实际是个金融问题。但此前几乎用顺了手的调控措施,却大体只针对炒作房价的“投机倒把”,而对“投机倒把”的后台,则很少触及。
而在此对照之下,此番之于金融杠杆的收缩,可谓在问题的实质上,向前迈进了一大步。无法想象,如果仅是单纯地打击炒作,仅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强调加大供给而不去缩短长长的金融杠杆、增加炒作者融资的成本,调控措施究竟有什么着力点。
此次国务院的通知还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尽管暂时还没透露明确的细则,但可以预计,近期盛传的住房保有税、消费税甚至地产税,在房价难以控制的情况下,都有可能相机推出。有报道透露,个人住宅消费税不久将试点开征,重庆试征方案获决策层批复。虽然此消息还有待证实,但综合分析,选择一个对全局暂时影响不大的城市开展试点,可能性目前来看非常之大。(徐冰 经济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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