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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男子随身携带2支钢珠枪“模仿”电视抢劫
http://news.hsw.cn    来源: 三秦都市报  2010-04-20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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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董靖怡 记者 晁阳 实习记者沈继军 实习生 雷甜)“我…我就是猛然间产生了一个模仿电视抢劫的念头。”随身携带钢珠枪,包里放着匕首、电警棍、白手套、鞋带等物品,当两个来自延安的小伙被公安新城分局解放门派出所民警抓住时,22岁的关某声音颤抖,紧张得说话都显得有点结巴。

  盘查发现钢珠枪令民警咂舌

  4月18日17时许,公安新城分局解放门派出所民警刘宝余、唐林在东七路巡逻盘查时,发现2名男子站在路边东张西望,见到民警后神色慌张。两位民警随即走上前对两人进行盘查。“两人身上竟然携带了2支钢珠枪,更令人惊讶的是,在其随身携带的包里,还装着1把单刃匕首、1根电警棍、2双白手套、几根鞋带,100多粒钢珠。”办案民警对记者说道。由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民警便将两男子带回派出所审查。

  购买全套工具模仿电视情节抢人

  据办案民警介绍:嫌疑人关某22岁、李某21岁,均为延安人。中专毕业后关某一直在延安某工厂打工,因想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便和朋友李某一起报考了“工程造价员”的资格考试。4月17日,俩人来到西安查询考试成绩,但结果并不理想。昨天,关、李2人来到西安火车站准备回家,见小摊上售卖钢珠枪,心情郁闷的他们便突然萌生了“模仿电视抢人,也算不虚此次西安之行”的念头。随后,他们从一个中年妇女处花190元购买了钢珠枪、匕首等作案工具,欲等到夜晚再寻找目标实施抢劫。可是,还未等到天黑,2人便被民警当场抓获。据关某和李某交代,他们买手套是为了抢劫时不留下指纹,鞋带用来抢劫时捆绑受害人所用,钢珠枪、匕首、电警棍则是为了吓唬受害人。

  只因无知触法网

  昨天下午,记者在解放门派出所里见到了关某和李某,当被问及买这些东西的原因时,他们说:“只是为了模仿电视(里的镜头)抢人。成绩不理想,抢个人也算神气一把了……”采访中,关某和李某显然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枪支、弹药的危害不甚知之,后悔地说道:“要是知道违法的话,当时肯定不会买。还没等神气一把,竟先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的高墙。”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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