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黎娜)雪夜撞伤路边行人,眼看自己大喜之日即将临近,心存侥幸,李某在肇事后仓皇逃逸。17日,心中充满内疚的他在亲人陪同下前往交警队投案自首。
4月14日零时,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接到报警,阎良区凤凰西路有行人被撞伤,肇事车辆逃逸。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由于伤者伤势严重,无法讲述事故过程,民警通过走访了解到一辆越野型车辆将其撞伤后向西逃逸。伤者今年27岁,阎良人,伤势严重尚未脱离危险,他正在装修房子准备结婚,对于突来的打击,他的家人非常悲痛,希望尽快破案。
4月16日,交警大队通过一系列深入细致的工作,摸排到当晚肇事的车辆牌号的尾数为2816,通过网上查找比对,发现在阎良区有一辆车号为陕AY2816的天马牌军绿色越野型车辆,该车辆颜色、车型与案发现场群众提供的基本吻合,初步锁定该车为肇事车辆。
17日,办案民警接到一名男子的电话,该男子称他是4月14日晚在阎良区凤凰西路肇事逃逸司机的朋友。这名男子称,肇事者李某原定5月2日举行婚礼,没想到在新婚前撞伤了人,肇事当晚李某心存侥幸,自觉伤者伤势不会严重,加之自己即将结婚,一念之差驾车逃离了现场。案发后,李某一直惶恐不安,心中非常害怕,故托朋友给办案民警打电话,透露自己投案自首的想法。4月17日下午5时许,李某在父亲陪同下来到阎良区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4月14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供认不讳。18日,公安阎良分局对肇事者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5日。
据了解,伤者由于伤势很重,至今还在西安唐都医院重症监护室进行抢救。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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