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已开始给报名者退还保证金 记者刘立春摄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刘立春张有效)昨日上午,中国银行榆林分行6家营业网点开始给未被抽中的驾驶员退还25万元保证金,但利息不退。
昨日上午,记者在中国银行一家网点门口看到,交通局贴出《出租车驾驶员保证金退还公告》,公告中称,银行已经为每个报名人员设立了个人活期存折账户,只要到中国银行原保证金缴纳网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和收据就可以直接领取存折,府谷、神木、靖边县的报名者在榆林领取存折后可到当地银行网点取款。其他县的报名者只能通过银行转存、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为保证资金安全,公告提醒报名者尽量不要提取现金。
在银行门口,许多人排起长队,门内还有执勤民警。警方称,全市6个网点分别设了6名民警,在保证取款人安全的同时,维持现场秩序。
据了解,从昨日起,银行将利用8天时间将12285人共30多亿元保证金全部归还给报名者。
“我们25万元在这里存放了22天,也该将利息给了吧,况且,为了弄到保证金,本身我的钱就是贷款的。”昨日上午,一名刚领了存折的报名者如是说。
针对报名者关心的利息问题,榆林市交通局一负责人称,这30多亿元巨额保证金产生的利息的确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对于这笔利息资金的去向,交通局称,由于这次保证金存入的是财政专用账户,收支两条线,利息只能上缴财政,如果想动用这笔资金,必须再向财政申请。
陕西富能律师事务所律师武广韬认为,如果此前没有约定,利息应该返还给报名者本人,交通局把银行返还的保证金利息上缴国库于法无据。他认为,从民法上来说,自然人主财产在管理期间产生的附随财产所有权应与主财产的所有权一致,属于主财产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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