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煤焦反腐第一大案在蒲县一审宣判。蒲县法院认定,原蒲县煤管局党总支书记郝鹏俊为一家煤矿的实际控制人,犯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贪污、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8500万元;其妻,原蒲县民政局副局长于香婷,犯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8500万元;其妻弟于小红犯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600万元;他们所经营的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因逃税、非法买卖爆炸物,被追缴逃税额1871.85374万元,处罚金人民币9860万元。以上累计,仅罚金一项就高达3.2亿之多,创下山西各级法院判处的罚金刑最高纪录。
宣判当日,郝鹏俊等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4月23日,郝鹏俊等的辩护律师任显斌告诉记者,他正着手起草上诉的法律文书。
“官煤”富豪
从最年轻干部到“十大富豪”
郝鹏俊,男,1949年生,1976年任蒲县薛关镇镇长,成为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1987年,蒲县组建煤管局,郝鹏俊调往该处工作;1991年,郝鹏俊任新组建的地矿局局长,2002年任安监局长,2003年任煤管局局长。因该县煤矿事故多发,2005年,郝鹏俊引咎辞职,赋闲在家一年多后退居二线,直到被抓。
郝鹏俊担任地矿局长至煤管局长期间,正值蒲县煤炭经济飞速发展时期,借助煤金推手,蒲县迅速由贫困县飞跃为年产煤炭2000多万吨、产值200多个亿的富裕县。在蒲县大街上,宝马、奔驰、悍马等豪车比比皆是。
担任地矿局长前后,郝鹏俊已开始涉足煤炭领域,与人合资经营起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并迅速跻身当地富豪之列。在当地民间版的富豪排行榜上,有人称其为蒲县首富,但记者调查发现,郝鹏俊的财产规模在当地虽然稳坐富豪榜前十位交椅,却并不是首富。
郝鹏俊被捕,当地曾受过其恩惠的许多人都惋惜不已。在他们看来,郝鹏俊是个乐善好施的好人。仅2003年至案发前的2008年,郝鹏俊及其经营的煤矿在公益事业上的投入就达2000多万,涉及新农村建设移民、修路等多个领域。
为何落马
一说是与县委书记有恩怨
郝鹏俊出事的原因,有两种说法。
一是源于一次“张狂”。2008年八九月份,蒲县全县煤矿都按照命令停产,只有郝的煤矿自恃六证齐全坚持生产。蒲县县委书记乔建军说,当时正值襄汾“9·8”溃坝发生不久,中纪委调查人员入驻临汾调查。因曾任襄汾县县长,乔建军也曾因被人举报说是襄汾溃坝的保护伞等问题接受调查。乔建军说,在自己接受调查期间,有关郝鹏俊的举报材料也被送至中纪委调查组。
另一种说法是郝俊鹏和县委书记乔建军有恩怨。4月15日庭审最后陈述,郝鹏俊说:“我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事出有因。蒲县县委书记向我狮子大开口,问我要5000万元,时间是9月18日中午,在……”主审法官即以“与本案无关”为由打断了郝鹏俊。
曾参与调查郝鹏俊一案的一名调查人员回忆,起初也就是调查成南岭煤矿非法生产的问题,但因为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领导组不断接到郝鹏俊违法办矿、越界开采、偷税漏税和贪污腐败等问题,调查随即升级,专案组随即成立。
此案的侦办历时将近一年,且一波三折。“这期间我们承受了很大压力,”蒲县公安局经侦队一名负责人称,“郝鹏俊在当地为官多年,亲朋故旧遍地,家族势力也很庞大,其子郝丽阳被"双规"前担任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指导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