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刘兢)省审计厅日前公布了2009年7月至2010年2月底对我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的结果。通过落实审计整改建议节约资金或挽回损失788.46万元。
据了解,自2008年7月,省审计厅就组织了对全省“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和项目(不含中央投资和以中央投资为主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此次审计对1367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和审计调查。已审计项目计划总投资67.25亿元,截至审计时累计完成投资额为39.65亿元。
截至2010年2月底,中央安排恢复重建基金包干资金为101.94亿元,已到位87.10亿元。天津市对口援建资金16.65亿元,已到位15.50亿元。我省地方财政筹措51.59亿元,社会捐赠资金23.98亿元,其中特殊党费5亿元。共计到位资金178.17亿元。
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是:截至2010年2月底,我省已下达灾后恢复重建计划项目数5307个,计划总投资359亿元,已开工项目数3390个,其中:学校795个,医院1159个;已完工项目数2129个,其中:学校411个,医院864个。累计完成投资219.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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