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称,物业税在北京、上海、深圳、重庆4城市试点已获得国务院批准。记者就此向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求证,该发言人表示,尚未听到相关消息。(4月26日《扬子晚报》)
类似消息反反复复,物业税的开征似乎箭在弦上,而公众也期望以此来调控房价。
但不得不说的是,物业税从动议至今已经有近7年了。2003年首次提出 “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时,中国的商品房价格并不高。可见,开征物业税的初衷,不是调控房价。从这个角度上分析,开征物业税有推进房地产税费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增加地方财政的经常性收入的考虑。而到了今天,这对于解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意义已经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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