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刘俊锋)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紧急召开总队长办公会,成立“424”案件侦破协调督导领导小组,并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陕O”牌照车辆集中整治工作。
“案件性质之恶劣,近年少有”
“‘424’案件肇事者违法套用“陕O”号牌,拒绝接受交警检查并强行驾车驶离,将执勤交警拖拉数十米,致其受伤,性质之恶劣,后果之严重,在我省近几年是少有的。”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鱼威东说,光天化日之下,不服交警管理并拖拉碾撞交警逃逸,是严重抗法,是对国家执法机关权威的藐视和对国家法律的公然侵犯和践踏,必然会受到法律严惩。
案件发生后,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王锐等领导高度重视,批示尽快破案,依法严惩肇事者。
昨日上午,交警总队紧急召开总队长办公会,决定总队成立“424”案件侦破协调督导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迅速开展工作,并从即日起,在全省开展“陕O”牌照车辆集中整治工作。
不管遇到什么人都将一查到底
总队研究决定,从即日起,“陕O”号牌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录入交通违法行为信息系统,按照法律规定处罚,未处理的车辆不得检审验,不得转籍过户;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陕O”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和使用其他“陕O”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违法行为,一律对违法驾驶人行政拘留,一律记6分;一律对伪造、变造、挪用的“陕O”机动车号牌予以收缴;一律扣留违法机动车;一律对违法驾驶人依法律规定的上限罚款处罚。
“我们将举全部力量进行破案,抓不住肇事者绝不收兵,不管遇到什么人,都将一查到底。”鱼威东说。“尽管压力非常大,但陕西交警将继续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严惩交通违法行为,绝不后退,将用鲜血和生命捍卫法律尊严。”鱼威东表示,希望广大市民对“陕O”号牌车辆进行监督,主动举报其交通违法行为。监督举报电话:029-8768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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