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媒体,嫌疑人殷某扭头躲避 本报记者 宁峰 摄
如果有人称能拿到开发商内部认购房,那可就要注意了。公安雁塔分局刚刚破获了以低价购买房产为诱饵,利用伪造的房屋买卖合同骗取定金,专找“熟人”作案的特大合同诈骗案,而嫌疑人的准丈母娘也未能幸免。
“老板”开宝马推销内部认购房
2010年3月23日,受害人冯某到西安市公安局雁塔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2009年4月经熟人马某介绍与犯罪嫌疑人殷某(男,26岁,西安人)相识。开着宝马车、拿着LV手包、一身名牌的殷某取得他的信任后,说自己认识西安南郊某地产开发商高层,能以内部价买到旗下楼盘房子,并且已经为马某办理了购房手续,冯某遂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给殷某10万元定金。
眼看着房子已经落成,合同上的交房日期也已经到了,殷某却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诿,一次又一次推迟交房时间。冯某近日拿着购房合同到该楼盘售楼部查询,发现该房已售出,而买受人却并不是自己。他这才意识到上当了,连忙赶来报警。
雁塔分局经侦大队魏隆庆介绍,此案得到公安雁塔分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警力并专门成立专案组对所涉及情况逐一调查核实。在证实了殷某给受害人冯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确为假合同后,3月25日,经过精心布控,专案组民警在西安南郊一家咖啡屋将殷某抓获。
女朋友一直蒙在鼓里
据殷某向警方交代,2008年3月,他骗的头一个人,就是多年老友马某,也就是介绍冯某与殷某认识的中间人。随后的受害人,也都是一个介绍一个的。殷某用骗来的钱穿名牌、开名车,用“行头”表象镇住了很多人。让人吃惊的是,这个“兔子”居然专吃“窝边草”,不但行骗专盯熟人,甚至连他自己居住在外地的准丈母娘也没能幸免,被其骗走10万元,而他的女朋友则一直蒙在鼓里。为了找推诿理由,他用两部手机通过互发短信的方式,蒙蔽受害人。
办案民警介绍,2008年,殷某曾被别人以同样签订购房合同的方式骗走10万元。看到别人开好车、穿名牌,他虚荣心作祟,开始动歪脑筋依样行骗。找人伪造了房屋买卖合同及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作印章以及假发票、假收据开始行骗。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有16人被骗,总涉案金额达到180余万元。
购房合同备案情况可查询
昨日下午3时,受害人冯某向记者表示,当时殷某报的价格是4200元/平方米,而他到这家楼盘询问时对方售价5400元/平方米,考虑有1000元/平方米的差价,而且熟人已经买了,当时也就跟着买了。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房屋产权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核实购房合同的真伪非常简单,购房者与五证齐全的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在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登记备案,备案登记号见合同文本右上角。购房者登录西安市房产资讯网首页“合同备案查询”处查询,准确输入合同登记号和合同上的证件号码即可查询备案情况。
目前,犯罪嫌疑人殷某已被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本报记者 陈思存 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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