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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范廷财等人伤害案侦破情况
案件进展:
2010年1月30日晚21时16分,韩岔派出所接到韩岔乡白岔村村民范印山电话报称:其家人范廷财、范廷有、白丽三人在自家硷畔底被人殴打,停放在硷畔底新购买的小型面包车车玻璃杯打碎,请求出警查处。
经查:范廷财左手开放性骨折,左手食指中指环指伸指肌腱断裂,头皮血肿,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血肿。范廷有(范廷财二弟)右尺骨中段骨折,右股骨外挫伤,右膝关节内外侧半月板损伤。白丽(范廷有妻子)右肢骨小头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血肿。白成芳(范廷财母亲)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血肿。范廷飞(范廷财叔伯哥哥)多处软组织损伤。
接警后,韩岔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进行伤员救治、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工作。2月1日,横山县公安局对范廷财被伤害进行立案侦查。
4月27日,经过专案组全力侦破,已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高某、高某某、曹某、尚某5人抓获归案,动员吴某、王某投案自首,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刑事拘留。至此,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1.30”案件告破。
发案原因:
2010年1月30日,横山县韩岔乡东方红煤矿因挖断矿区居住的范廷有家水管,被范廷有及其家人阻挡。负责煤矿场外工作的曹某随即向临时管理东方红煤矿的雷宇汇报此事,因雷宇酒醉未能汇报,曹某随即向雷宇的司机高某告知此事,并请转达雷宇。高某随即给雷宇打了电话,告知其事情有关情况。雷宇告知高某,让给范家一至二万元处理此事。高某随即又给曹某转达了雷宇的意见。
曹某与范家协商解决,因范家索要十万元的赔偿押金,协商处理未能达成,曹某将情况告知高某。随后,高某联系到刘某和尚某,让两人带些人去东方红煤矿殴打阻挡煤矿的范廷有一家人,同时嘱咐“只往腿上打,不要往头上打”。当时尚某在横山,刘某在靖边,高某告知二人到煤矿后会有人帮忙指认被打对象。接到高某的电话后,尚便开始准备小车、洋镐把子、口罩等作案工具。两伙人在横山县邵殿公路邵家洼砖厂拐弯处汇合后,前往东方红煤矿。
由刘某确认对象后,其他作案人员藏于煤矿隐蔽处,范廷才上了停在煤矿路边的自家小车,经人指认,刘某当即就喊道“就这人,不要让走了。”其他人听到刘的喊声后,便一哄而上,将范廷才及旁边的白丽打倒在地,同时将范廷有的车玻璃砸破。前来救援的范母白成芳同时被打,本村村民范廷飞回家时刚好途经现场,也被上述人员打了一棍。乱打砸一阵后,白某(在逃)喊了一声“好了,快点走。”其他作案人员慌忙逃离现场。
关于煤老板开警车问题的回应
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横山东方红煤矿负责人雷宇开警车一事进行提问。榆林市公安局负责人说:“警车属于正规警车,不是假警车,是市公安局批给榆林市保安公司横山分公司的车,但雷宇开肯定是不合适。”据了解,雷宇是榆林市保安公司横山分公司的负责人,车是他自己出钱买的,以保安公司的名义上的户。该负责人还表示,就此事也会一查到底,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核实中。
目前,两案涉案人员共20人,9人在逃11被抓。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正在紧张的抓捕之中。本网将继续关注本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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