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被人敲开家门,一把砍刀架在了脖子上……今年4月9日晚和4月13日晚,高陵县泾河工业园兴隆新村两租住户先后被以同样的方式抢劫。
说法很吓人
“我们是别人雇来砍你手指的”
今年4月9日晚8时许,高陵县泾河工业园兴隆新村一出租房屋内,小李正躺在
床上打盹儿。这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将他吵醒。刚一开门,一把长砍刀架在了小李脖子上,有一只手也死死掐住他的脖子,一直把他推到床上。“别出声,小心老子剁了你!”说话的是一个男子。惊恐中的小李这才发现出现在他面前的有两名年轻男子。
这时其中一人说:“我们受雇来砍你的手指头,但是我俩心好,给点辛苦费,这事就算了……”就这样,小李的两千元现金被对方“拿走”了,对方还威胁小李打下2000元的欠条。临走前,嫌疑人还用尼龙绳、胶带捆绑住小李。
4月13日晚8时许,兴隆新村另一租住户王某,也被以同样的方式抢走现金150元和一台笔记本电脑。
高陵县公安局泾河派出所民警和刑警大队民警展开立案侦查。调查中民警发现,受害人小李和王某的社会关系相对简单,都是外地人,也没什么嗜好和恶习,根本不可能与谁结仇。受害人回忆:其中一个身材较魁梧的年轻人有一双“丹凤眼”,并且这个“丹凤眼”发型很特别,油光锃亮,但皮鞋却满是泥土。
为啥这样说
“为了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威胁”
4月27日上午10时许,便衣民警在辖区车城花园101公交站发现与受害人描述特征相符的“丹凤眼”,其身边还有一个年龄较大的人,二人已坐上开往高陵的公交车。
在追至榆楚中学附近,民警驱车将公交车拦截,并迅速冲上公交车,将“丹凤眼”和另一嫌疑人扑倒。并在嫌疑人的身上和包里缴获砍刀、钢珠枪,胶带纸等作案工具。后经受害人辨认,这两个人均系“409”“413”入室抢劫案的作案人员。
经查,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男,22岁,高陵县湾子乡人,曾因敲诈勒索被泾河派出所劳动教养)、王某(男,31岁,西安市阎良区人)交代,对4月9日晚和4月13日晚,事先在兴隆村踩点,再利用砍刀、胶带等作案工具对受害人实施抢劫。他们之所以以这种方式抢劫,是为了给受害者造成心理威胁,“我们这样一说,受害者很可能以为我们是黑社会的,不敢报复,也不会报警。”嫌疑人告诉民警。
目前,二人已被刑拘。
本报记者 杨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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