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 不满恋爱半年的女友提出分手,山阳一小伙竟持刀刺向她。4月28日,省高院开庭二审了这起因感情纠纷引发的血案。
据悉,陈某和死者朱某均系山阳县人,曾是中学同学又同在西安打工。21岁的朱某在西安市东八路一家超市当营业员,2008年下半年,朱某和陈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半年后,朱某向陈某提出分手,陈某不同意。去年2月21日晚,陈某在西八路朱某租住处的楼道口,用匕首刺向朱某,致其死亡。2009年12月,西安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陈死刑。
今年4月28日,此案在省高院二审开庭,朱某的家属提出35万余元的附带民事赔偿要求。庭审中,陈某向朱某的父母表示忏悔,当他从辩护人口中得知,为了赔偿受害人家属损失,家人已倾家荡产,自己一岁多的小侄子生病未及时医治并在今年初不幸夭折后,他流下了泪水。庭审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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