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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杀人顶包案重新审理 七被告不应从轻处罚
http://news.hsw.cn    来源: 四川新闻网   2010-04-30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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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亡儿父母6年追凶”追踪

  轰动全国的现实版“追你到天边”主角,为街头被人杀死的儿子追凶6年的王光春夫妇,昨日上午,又相互依偎着迈进了泸州中院大门。

  省高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昨日在泸州中院公开开庭,对泸州市检察院抗诉的徐怀平杀人顶包案进行审理。

  【案情回放】

  2002年9月8日晚,泸州市广场车站两个米线摊主间的纠纷演化成一桩血案。

  田春、杨茂、沈磊、潘廷岗、徐怀平等5人将25岁的青年王进杀死后逃跑。

  案发后,经雷鸣等人和5被告商议,决定由徐怀平一人出面顶包。田春等人在外“打点关系”,“确保徐怀平不判死刑”。同年9月23日,徐怀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03年4月,泸州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徐怀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王进父母王光春和黄桂芳经济损失共5万余元。

  坚信凶手绝不仅有徐怀平的王光春、黄桂芳夫妇,从此踏上长达6年的追凶路。

  7名被告都获轻判

  去年1月,泸州中院对徐怀平杀人顶包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包庇罪判处徐怀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潘廷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其余5人沈磊、田春、杨茂、雷鸣和郑登军分别被法院以犯寻衅滋事罪、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两年1个月和两年、1年等有期徒刑。

  尽管终于将7名杀死儿子和包庇凶手的罪犯全部送上了审判台,但王光春夫妇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向泸州市检察院提出了抗诉申请。

  泸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泸州市中级法院的判决“认定部分事实确有错误,对个别被告人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导致对各被告人的量刑畸轻。”向省高院提起抗诉。

  省高院开审“顶包案”

  检察机关表示,泸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被告人潘廷岗具有立功行为的证据不足,无论其犯罪情节还是最后表现都十分恶劣,不足以从轻处罚。对构成寻衅滋事罪和包庇罪的被告人雷鸣的犯罪事实认定不清,导致“两罪判一罪”。

  检察机关称,法院在犯包庇罪的被告人无减轻处罚的情况下,对徐怀平、沈磊、田春、杨茂、雷鸣、郑登军都作出了减轻处罚。

  省高院受理泸州市检察院抗诉后,决定对此案进行重新审理。

  昨日上午,由省高院刑事审判庭3名代理审判员组成的合议庭在泸州中院对该案公开审理。

  就在检察机关提起抗诉的同时,徐怀平、潘廷岗和雷鸣也分别以有立功表现、不构成故意杀人和没有包庇犯罪等理由提出上诉。

  法官教育被告要“敢作敢当”

  在核实完被告人的身份和判决情况后,审判长语重心长地向7名被告人说:“此案长达7年不能平息,全是因为你们自作聪明。希望你们本着做人的基本原则,实事求是,敢作敢当。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给被害人亲属一个交代,还死者一个公道。”

  7名被告全都垂下了头。

  庭审一直持续到午后1时结束。省高院宣布择日宣判。

编辑:尹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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