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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今起高层建筑过百米 要进行地震安全评价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0-05-0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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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晚报讯(记者程慧 实习生李旭)记者获悉,经修订通过的《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将于5月1日起施行。

  现在城里的高层住宅动辄就到了百米以上,如没地震安全评价,老百姓住上这样的房子心里还真忐忑。条例规定7种情况应按相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地震安全评价,100米以上高层建筑属其中之一。

  此外,重要市政工程及配套的供电建筑,大中城市火车站、民用航空机场、城市地铁,影剧院、体育场(馆)、商业服务设施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大型建设工程以及应急避难场所的建筑。对于没有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将处以最高30万元罚款。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定期排查地震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隐患,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避险、救援演练。教育部门应当将防震减灾知识作为学生安全教育的内容。学校应当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地震紧急疏散演练活动,提高学生应急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编辑:李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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