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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展开为期三月整治 聘保安不备案最高罚5万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0-05-06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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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涛 实习生汪晟)“全市约有两万多违规保安,市局将对这些违规保安及单位进行集中整治,对未按期备案的违规单位,将处1万到5万元的罚款。”5月5日,全市保安工作会议上,市公安局表示为期三个月的保安整治行动拉开帷幕。

  昨日,在全市保安工作会议上,市公安局副局长孟宗林表示,结合全市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秦风”战役,市公安局决定从5月5日至7月3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保安整治行动,强化公安机关对保安服务行业的监督管理。

  该行动分为三个阶段,通过对辖区自行招用保安的单位、保安公司等一个不漏、准确详实的调查摸底后,对要求备案而不主动配合公安机关登记备案的单位,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单位,将处1万到5万元的罚款。

  陈文军表示, 全市目前共有18家正规保安公司,25000多名正规保安员。估计全市还有两万多没有上岗证或没有备案的保安员。此次调查摸底范围包括: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娱乐场所、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公司、保安押运公司、保安培训等单位的保安员情况和着装情况,落实保安服务业审核、备案、认证程序,建立良好的保安服务市场秩序。为了接受群众监督,治安局设立了投诉监督电话:029—86751518、86751731。

  据了解,随着《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实施,全市保安必须经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发给保安员证件后方可上岗。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从事本单位或物业管理区域内门卫、巡逻等安全防范、服务工作的,必须在开始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备案。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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