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段晓宁) 西安市10762辆出租汽车近日将获得燃油补贴,其中单燃料车型单车补贴额为4453.13元,双燃料车型单车补贴额为2064.41元。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近日下发了《关于发放2009年度第二批出租汽车燃油补贴的通知》,决定对西安市10762辆出租汽车进行燃油补贴。本次燃油补贴共2
2300953元,补贴时间为2009年下半年(6个月)。此次燃油补贴以营运公里基数和百公里油耗为基础标准,单燃料车型单车补贴额为4453.13元,双燃料车型单车补贴额为2064.41元。
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流或挪用燃油补贴,不得抵扣各种欠款和税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燃油补贴发放不得由个体工商户和承包人以外的人员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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