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云峰向旁听席中张望,寻找女友 本报记者赵雄韬摄
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要露滋 实习生李小伟)“我的行为不仅对社会和家人,更对受害人造成了巨大伤害。我很后悔,我想对受伤的保安和世纪金花表示歉意,说声对不起……”昨日,制造2009年11月8日世纪金花钟楼店持枪劫案的被告人朱云峰,当庭含泪忏悔。
案情回顾:世纪金花钟楼店发生持枪抢劫案 嫌犯被当场抓获
戴假发和眼镜 持枪抢金条
昨日上午9时30分,朱云峰持枪抢劫案和裴荆喜非法买卖枪支案,在西安中院一审开庭审理。30岁的朱云峰系山西省河津市人,被捕前在河津一单位工作。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2008年11月,朱云峰通过裴荆喜在广东经他人牵线,用12800元从一姓谢男子处买了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和4发子弹。
2009年11月8日,朱云峰携带枪支等从山西河津乘车到西安,并购买了假发套。当晚7时许,朱云峰经多次踩点后,佩戴假发、眼镜和棒球帽,进入世纪金花钟楼店“周大福金店”专柜旁,以购买金条为由,将价值29.5万余元的1000克金条拿在手中,趁售货员不备快速逃离。售货员发现后大声呼叫并追赶,保安张学良发现上前阻拦,朱云峰用枪向张学良射击,致张倒地后继续逃跑。当逃至钟楼地下人行道西大街南出口时,被追上来的另外两名保安抓获。法医鉴定张学良为重伤。检察院认为,朱云峰有预谋地持枪抢劫金店,抢劫中枪击致一人重伤,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其还通过裴荆喜介绍非法买卖枪支一支,非法持有军用子弹26发,应以抢劫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弹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以非法买卖枪支罪追究裴荆喜刑事责任。
几次张望旁听席找亲人
法官询问朱云峰作案动机时,他回答说,自己是家中独子,去年准备与女友结婚时,女友家人提出必须要买房。因自己无力买房,才想到铤而走险。之所以选择在西安作案,是因曾在西安上过学,对西安的地形比较熟。
朱云峰的辩护律师说,虽然朱云峰持枪抢劫的行为非常恶劣,但被抓获后,朱云峰认罪态度好,并主动揭发出了卖枪给他的嫌疑人。希望法庭给他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轻判处。另一被告人裴荆喜也表示认罪。从被带进法庭到最后离开,朱云峰几次回头向旁听席中张望,目光急切像是在寻找什么人。庭审结束后,他说:“我没有在旁听席看到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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