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股权分配为:“西安东盛”方委派自然人郭家学出任法定代表人,并控股新组建的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占总注册资本50%的股份。屈乃良代表的岐山县圣龙工贸有限公司(即龚刘村)和原控股方美国大陆管理公司各占新公司25%的股份。
一纸三方合作的合同章程,使得“西安东盛”随即入驻公司,正式掌控企业并控制公司的管理权、经营权、采购权和销售权至今。
这本来是一次非常愉快和充满前景的商业合作。但美方很快就发现有问题——他们做了一些了解后对“西安东盛”的资金实力和“入股目的”开始产生怀疑。
从1999年开始,由于认为“西安东盛”允诺的追加资金一直不到位,美方提出如果资金再不到位,将终止和“西安东盛”的继续合作。
在此期间,“西安东盛”一直督促美方和“岐山圣龙”尽快变更公司的新法人和相关新手续到“西安东盛”名下,但均遭到美方反对。认为“西安东盛”的增资扩股的资金没有到位,已属于单方面“违约”。
1999年,美国大陆管理公司和岐山县圣龙工贸有限公司也开始出现矛盾。于此同时,岐山县圣龙工贸有限公司和“西安东盛”的合作“比较紧密”。这期间,美国大陆管理公司由于人事更迭,原来的高华远、孙乃兢等美籍华人相继离开中国,美方对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管理和掌控一度出现“真空”。
凭借验资报告东盛成为大股东
一直到2004年,“西安东盛”虽然是合同中“陕西济生”的控股方,但由于美方反对(认为其资金不到位),制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相关手续一直停止在1994年状态。按照郑心元的说法,从1998年到2005年,这期间“西安东盛”对济生制药的控制及经营一直属于“非法”。
2004年1月,见无法顺利说服美方将企业变更到自己名下,“西安东盛”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提出了要求确认三方合营合同有效、确认申请人股东身份合法等事宜。
当年9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裁决,确认了三方1998年的合营合同有效,支持“岐山圣龙”和美方协助“西安东盛”办理变更企业的工商登记手续。但对“东盛”提出的股东身份确认请求,委员会表示“不予裁决”。
2005年,尽管美方一直极力反对和抵制,但凭着陕西宏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西安东盛”很快完成了对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合法变更和完全掌控,并先后到宝鸡市招商局、宝鸡市工商局等部门完成了变更手续。
对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和陕西宏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美国大陆管理公司至今不予认可,认为其中有“严重问题”。
“西安东盛”合法掌控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主要依据,是西安宏达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该证明显示“西安东盛”1998年允诺的增资扩股资金均已到位。
但美国大陆管理公司一方对这纸验资证明的真实性表示怀疑,他们的理由是“西安东盛”后期由于遍地并购企业而负债累累,不可能完成对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的增资。“西安东盛”当年的验资报告属于“假验资”。
2008年,美国大陆管理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委派董事郑心元先生到陕西处理和“西安东盛”的合作残局。
东盛被指“验资作假”股权变更被撤销
为了彻底弄清楚“西安东盛”资金是否到位,验资报告是否属实,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在2008年10月召开由美方、“岐山圣龙”和“西安东盛”三方参加的临时董事会,一致决定由美方聘请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北京京诚会计事务所对“西安东盛”的注资的具体账务进行审计。
当年的董事会决议还认定:“西安东盛”的确存在部分资金不到位情况,且拖欠“济生”货款。2008年11月,北京京诚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为:“(西安)东盛集团出资没有到位”。报告还认为宏达事务所“出具了不实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无法信赖”。
该份专项审计报告的文尾有会计师彭生和王英民的签名盖章。资料显示,彭生和王英民均属于持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的注册会计师。而在北京,像“北京京诚”这样拥有司法鉴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当年不超过10家。故“北京京诚”的权威性和客观性很受三方股东认可。
“(西安)东盛集团出资没有到位”的“专项审计报告”出来后,更加坚定了美国大陆管理公司一方拒绝和“西安东盛”的合作的态度。
从2009年起,美国大陆管理公司开始向宝鸡市有关部门反映,认为“西安东盛”在2005年对济生制药的法人、股权变更“不合法”,要求有关部门予以撤销,并将企业恢复到1994年中美双方开始合作的状态。
由于合资企业在中国属于“批准制”,即合资必须先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并颁发“批准证书”。只有在获得该批准证书后,工商部门才能依据该证为持有者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994年,陕西济生制药有限公司组建时,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了“商外资陕宝外字(1994)0002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该证显示当年的投资方为中美两家。2005年,“西安东盛”在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等手续的同时,也变更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投资方至此增加为三家。
2009年,美国大陆管理公司的反映和呼吁开始引起有关部门的注意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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