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中国报道
赵作海蒙冤入狱11年后被无罪释放 家人不知其去向
http://news.hsw.cn    来源: 新京报  2010-05-10 05:57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昨日,河南省第一监狱内,被宣布无罪释放后的赵作海。此前,赵作海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已服刑11年,村民说其妻子改嫁,房子倒塌,4个孩子3个送人。

  当审判长依据程序宣布赵作海无罪释放后,赵作海失声痛哭。《大河报》供图

  昨天上午,河南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赵作海一案的再审情况,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为一起错案。该院于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高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并于昨日上午派人到监狱释放赵作海。河南省高院纪检组、监察室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法院称赵作海曾做九次有罪供述

  昨天,河南省高院通报了案件当时的情况。通告表明,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振晌的侄子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其叔父赵振晌于1997年10月30日离家后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的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赵楼村村民挖井时发现一具无名尸体:高度腐烂,无头,膝关节以下缺失。公安机关遂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于5月9日刑拘。

  通报显示,被刑拘的赵作海,从1999年5月10日至6月18日,做了9次有罪供述。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河南省高院经复核,于2003年2月13日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判决。

  今年4月30日,赵振晌回到赵楼村。商丘中院在得知赵振晌出现后,立即会同检察人员赶赴赵楼村,经与村干部座谈、询问赵振晌及其姐姐、外甥女等人后,确认赵振晌即是本案被害人。

  同时,商丘中院从赵振晌处了解到:1997年10月30日(农历9月29日)夜里,因对赵作海到同村女子杜某某家比较生气,赵振晌携菜刀在杜某某家中向赵作海头上砍了一下。因怕遭报复,又担心赵作海被砍后会死亡,赵振晌收拾东西于10月31日凌晨骑车,携带400元钱和被子、身份证等外出,捡废品度日。

  去年,赵振晌患上偏瘫,无钱医治,今年方才回村。不过,此时的赵作海已服刑11年。村民介绍,赵作海家房屋倒塌,妻子改嫁,4个孩子3个送人。

  再审宣布无罪判决书连夜送达

  今年5月5日下午,河南省高院在听取了商丘中院关于赵作海案件情况汇报后,决定启动再审程序。

  5月7日下午,商丘中院递交了对赵振晌身份确认的证据材料。5月8日下午,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主持召开审委会,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贺恒扬列席,审判委员会认为赵作海故意杀人案是一起明显的错案。

  审判委员会决定:

  一、撤销省高院(2003)豫法刑一复字第13号刑事裁定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商刑初字第84号刑事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

  二、省高院连夜制作法律文书,派员立即送达判决书,并和监狱管理机关联系放人。

  三、安排好赵作海出狱后的生活,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

  院长张立勇要求,河南省高院要及时向新闻单位通报案情,该院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对不负责任的审判人员追究责任。

  赵作海的叔叔赵振举表示,他会为赵作海安排好生活。关于赔偿情况,他已经提出要求,“每天127(元),节假日双休日是两倍或者三倍的工资,”赵振举算了一下,赔偿额不低于50万元。

  不过,赵作海昨日并未出现在赵楼村。

  最新进展:村民被错判杀人罪入狱11年案责任人均已升迁

  新闻回顾 河南商丘一杀人犯入狱 10年后被害人离奇“复活”

  10年前,河南柘城县村民赵振晌和邻居赵作海打架后失踪。1年多后,村民发现一具无头尸体,以为死者就是赵振晌。家属报警后,警方将赵作海带走,后来赵作海以故意杀人罪获刑29年。10年后,赵振晌回到村里。家属希望警方早日还赵作海清白。

  案情内幕:蒙冤杀人犯前妻被刑讯逼供一月 否认丈夫作案

  赵作海前妻赵小齐(音)表示,井里尸体被发现后,她曾经被警方关在乡里一个酒厂一个月,受到很多折磨。【详细

 [1] [2] 下一页
编辑:梁铮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