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网-华商报讯(记者 卢红曼)省统计局日前在全省开展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简称“新教改”)公众认知度”社情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减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是我省居民最希望国家教育部门重点解决的问题。
为了解身居教育大省的陕西民众对教改的认知和希望,省统计局于3月底开展了此项民意调查。调查采用计算机辅助电话访问系统,范围覆盖全省11个市区,抽样对象为年龄在18-60周岁之间的常住居民,调查共完成样本5112个。
调查显示,我省民众对新教改知晓率和关注度并不高,只有三成多人知晓并关注此事。
调查显示,最为关注的教育问题是“义务教育”,比率为33.57%。第二位是“学前教育”,比率为18.68%,这反映了家长对学前教育的重视,期望孩子“不要输在起跑线上”。位居第三的是“高中教育”,比率18.19%。后依次是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占比分别为15.59%、9.27%、2.05%、1.64%、1%。
近八成被访民众对即将开始的新教改充满信心,其中43%的被访民众持“谨慎乐观,观望下一步的发展”的态度,36.11%的民众抱有“很看好,有助于推进教育发展”的良好乐观态度。
我省民众最关心的国家教育部门将重点解决的问题中,“减小校际差距,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排在了第一位,占到了所有意见的22.36%;“教育费用进一步下降”排在第二位,意见占有率为17.21%。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排第三位,占比15.32%;困难学生得到足够的补助和扶持排第四位,占比14.75%;解决农民工子女城里入学问题排第五位,占比14.53%;高考分类入学考试排第六位,占比6.83%;破解城乡“入园难”问题排第七位,占比4.54%;提升代课教师等相关人员行政级别和工资排第八位,占比4.46%。
七部委提出治理教育乱收费
普通高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30%
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七部委近日发布《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切实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严禁学校私设“小金库”等行为。
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政策;对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统筹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免除学杂费,不得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着力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改革公办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推进和完善将优质高中和中职学校部分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办法。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校、重点班。
严格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并收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除向学生收取作业本费、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再收取任何服务性收费、代收费。
严格规范高校体育、艺术专业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收费行为,严禁超标准或自立项目乱收费。加强高校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坚决取缔越权审批或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中外合作项目。
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将学校收费资金交由非财务部门管理、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等行为。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级各类学校(不包括民办学校)按国家规定审批权限批准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保持基本稳定且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严禁义务教育农村公办学校收取住宿费。继续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数(不包括择校生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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