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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窃走老师财物 一举一动被截图贴上墙(图)
http://news.hsw.cn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2010-05-12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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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围观贴在墙上的悬赏寻贼告示。 新快报记者黎湛均/摄

入室 窥察 落手 逃离

  贼仔窃走老师财物 一举一动截图贴墙

  -新快报记者王吕斌见习记者杨峻

  大学城华师校区再发窃案!老师价值8000多元的财物居然在教室里被盗,热心同学获取监控录像截图后,开始张贴嫌疑人照片悬赏缉贼,得到大部分师生的赞同,但也有人担心会侵犯嫌疑人肖像权。对此,律师表示,证据确凿的前提下,以非官方形式公布嫌疑人照片不属违法。

  上趟厕所即遭窃

  被盗的于老师是华南师范大学体育专业的研究生老师。据其介绍,4月28日下午2时14分许,她来到研究生6号教学楼208教室,准备给同学们上课。由于时间有点早,同学们也没到教室,于老师随手将手袋放在讲台后,趁机去了趟洗手间。

  约一分钟后,于老师回到教室并未发现异样,便开始给同学们上课。当天晚上,她回到家准备从手袋里拿出移动硬盘做课件时,却发现硬盘已经不翼而飞,同时失踪的还有装着数千元现金和信用卡的钱包。于老师说,自己开车上下班,财物不可能在上下班途中遭窃,而当天手袋离开她视野的时间,也只有去洗手间的那一分多钟时间,小偷极有可能是那时得手的。第二天一早,于老师通知她的学生前往学校保卫处调看监控录像,果然不出她所料。

  贴榜悬赏500元

  在视频中记者看到,当日下午2时14分25秒,一名体型削瘦,戴着黑框眼镜,上身着黑色衣服下身着牛仔裤,背着黑色书包,学生模样的小伙子进入208教室。在四处张望教室无人后,他径直走到讲台开始翻于老师的手袋,在盗取财物后,于2时15分55秒离开教室。

  “直接损失就8000元左右,但硬盘里面的资料根本不能用金钱计算。”于老师说,尽管事后她马上报警,但是她的学生认为,大学城盗窃案件时有发生,警方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破案。于是,同学们把整个行窃过程的录像截图制成照片后,又制成多份大型海报,贴在学校的各大场所,悬赏500元缉拿小偷。

  于老师表示,她曾担心把嫌疑人的照片公布于众,是否会有不妥,但同学们一再坚持,她也没有强烈反对。“硬盘里的资料太重要了,如果小偷能将东西还给我,我会考虑给他一次机会的。”于老师说。

  “就应该告诉大家小偷长什么样,让他无法藏身。”大二女生小何说,放在宿舍的笔记本等贵重物品被偷过,就连放在自习教室的图书馆借书也会不翼而飞。因此,看过海报的许多同学对于这种曝光盗贼的方法都表示赞同。

  律师说法

  若证据确凿不属违法行为

  贴出悬赏缉贼的海报,会否对嫌疑人的肖像权造成侵害?

  对此,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律师表示,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事主将嫌疑人行窃过程照片公布于众,是一种协助公安机关扩大追逃嫌疑人的行为。“国家法律没有禁止这一行为,因此不构成对嫌疑人的肖像权等权利造成了损害,属于合法范畴。”朱永平说,如果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随意将他人指认为犯罪嫌疑人,并将其照片张贴,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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