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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底前西安区县驻京办全部撤销 仅保留市级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0-05-15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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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晚报讯 (记者 张瑾) 西安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将于5月31日前全部撤销。

  近日市政府下发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文件精神,除保留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外,撤销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开发区管委会以各种名义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

  各派出地政府和部门撤销驻京办事机构后,要坚持公开公正、规范透明原则处置有关国有资产。对房屋、车辆等资产,主要通过委托拍卖、出售、转让等方式公开处置;对资金、往来款项和债权债务,要全面准确核实,经有关部门清算盘点后,注销单位银行账户;对所办经营实体,要按照政企分开原则,认真研究,妥善处置。

  市政府要求,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指导,严格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全市政府系统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撤销工作将在2010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5月份后,没有处置完毕的国有资产将由市政府集中统一处置。

  为了防止已撤销的驻京办事机构“名亡实存”,通知要求市以下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各类开发区管委会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形式在北京设立新的办事机构,或者派驻人员以驻京办事机构名义开展活动。各级机构编制管理和财政部门不得为违规设立的驻京办事机构审批编制、核拨经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全市政府系统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撤销工作结束后,由市监察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有撤销任务的政府和部门驻京办事机构清理撤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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