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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保障房初审九户 不合格四户虚报财产
http://news.hsw.cn    来源: 南方都市报  2010-04-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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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安监局协管员刘某“借住”的香山美树苑。深圳读本记者 高贵彬 摄

  保障性住房真是一块唐僧肉,深圳到底有多少不够资格的人在磨刀霍霍?

  昨天,记者从福田区建设局了解到,根据市民投诉和媒体曝光,截至目前,该区已经调查核实9户不合格申报者,并已向这些人发出退回申请通知书。据介绍,这些妄图混水摸鱼者,大部分虚报了家庭收入或财产。对于本报连日来报道保障性住房初审中的相关乱象,深圳市、区、街道三级主管部门表示仍在做进一步调查。

  初审:不合格者不敢来拿通知书

  根据此次保障房初审公示的名单,福田区通过者较多,涉及到公众投诉的问题也较多。昨天,记者从福田区建设局了解到,截至目前,该局共收到56条公众举报信息。经调查核实,目前,该区相应街道办已经发出9份不合格通知书。

  福田区建设局相关人员介绍,他们设立投诉电话,在接到公众举报信息后,就要求或转交给相应的街道办进行重新调查核实。一般是发函到疑点申请者所在的工作单位进行核实。据了解,举报信息大多是指责相关申请者收入超过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经过福田区相关部门的调查,目前福田区查实9户申请者违规,其中4户属于虚报财产。目前,福田区建设局方面已经向这9户发出退回不合格申请通知书。“其中4名不合格申请者还没有过来领通知,估计是不敢来领吧。”福田区建设局相关人员介绍说。

  根据此次保障房申请的规定,对弄虚作假,隐瞒人口、收入、资产及住房状况骗取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严格执行取消相应资格、政府收回住房、提高租金等规定。此外,违规行为一旦查实,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五年内不得申请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情节恶劣的,在社区公示通报并通知所在单位,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对为申请人或者共同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监察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而街道办在初审这一关中,很重要一个内容即是审核申请者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在福田区目前已经查实的这些虚报收入者,谁给他们开具了收入证明?又是谁审核了他们的收入证明?

  根据福田区建设局方面介绍,对这些情况,现在该局没有做出处罚,在该部门发出的退回申请通知书中,已经注明“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目前,该局已经把申请中查实的这些问题,逐一向市住房和建设局汇报。“处罚的权力在市局,我们只是负责将情况上报。”

  根据深圳此次保障性住房的流程安排,初审公示在4月10日(上周六)结束。接下,负责受理和初审的街道办将申请材料档案上报移交到各区建设(住宅)局,由后者进行复审。不过,记者昨天了解到,目前深圳大部分街道尚未进行材料移交,区级复审还要等待通知。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采取“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模式,即街道办受理和初审、区建设(住宅)局复审、市住房和建设局终审,并先后在社区和全市两次公示。

  眼下,初审出现了众多乱象,在复审中能否核查出来?

  复审:私家车等财产没法查

  根据市住房和建设局的介绍,复审阶段,是进行复核性审查,由区建设(住宅)局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及申请资格进行复审,负责审查申请家庭在本区购租政策性住房的情况。此外,重点对初审公示阶段针对街道工作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还根据街道办事处初审反映的问题进行重点调查核实。

  据了解,昨天,市主管部门正召集全市各区建设(住宅)局开会,对初审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和讨论。预计在会议之后,各区主管部门将进入对初审名单的全面复核工作。

  眼下,保障房初审,已经被媒体和公众轰炸得体无完肤,不过一些公众和人大代表仍对区级复审抱有厚望,期待能及时纠正在初审中出现的问题。事实上,区级复审仍然不容乐观。

  记者从罗湖区建设局了解到,在此前初审公示期间,他们一共4个办事人员,每个人每天大约接到一两宗投诉。然后,该局再把投诉转交给相应街道办,督促进行调查,目前尚未对调查情况进行汇总。

  据介绍,在复审阶段,该局将从各处抽调10多人,对初审通过的名单进行全面核实。按照上一次的保障房申请的复核工作,罗湖区建设局复审2000多份申请名单,大概用了一个月时间,除去周末,每个工作人员每天大约要对20多份申请资料进行复审。

  以每天工作8小时计算,每个工作人员每小时要复审3份左右申请家庭的资料,若每个家庭三口人,这个工作人员每小时就要复审10名左右的申请人资料。

  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涉及户籍、婚姻、拥有住宅建设用地情况、家庭人员基本情况、就业情况、收入来源情况、集体股份公司分红记录、房屋拥有或租住情况、前两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申请家庭总资产等等众多方面的内容,十分繁杂。

  此外,据了解,区建设局可以对申请者是否拥有政策性住房情况进行审核,但对于其他房产及财产情况仍然没有权限,“车子等其他财产没法查,要到市里面才行”。

  市住建局指出,初审公示期结束后,如有投诉举报还可以继续向各区反映。按照工作安排,复审时间约15天,如果有必要还可以继续延长审核时间。住建局表态,将指导和督促各区建设(住宅)局进一步加强审核工作,克服人手不足的困难,对于针对基层审核工作的投诉进行查实,对于存在举报信息的申请家庭重点核查。

  住豪宅的协管员借住在妹妹家?

  豪宅登记业主是其胞妹,其母称他一个月工资只有一千五六

  公示家庭:申请人刘某

  实际居住地:福田区农林路香山美树苑

  工作单位:福田区安监局

  职务:协管员

  财产状况:“刘某一家没有房子住,就借住了妹妹的房子。一家只靠刘某当协管员挣点钱。”

  年薪:23400元

  本报上周披露,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有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有些家庭甚至不止一人是政府机构人员。而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些住豪宅的政府机构人员通过了保障房初审。

  在回执编号为SL1070041000095的家庭中,来自深圳市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申请人刘某在“实际居住地”一栏上写为:福田区农林路香山美树苑。根据公示资料,其有一儿子在深圳市福田区机关一幼上学。福田区安监局方面称,此人是临时工作的协管员。不过,其所住的香山美树苑不简单,房子均价在两万元到三万元之间,堪称豪宅,一个2室1厅85平方米的房子,总售价就达到180万元。

  由此,刘某一家迅速被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昨天,记者前往香山美树苑了解情况。

  在香山美树苑管理处,记者了解到,刘某填写的实际居住地址——— 香山美树苑1栋某户的业主并非他本人。根据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该房子业主和刘某同姓,在2006年小区入伙时购买,此后业主没有任何改变,物业管理费用也是业主本人交,他们这里并没有登记任何有关该房子的出租信息。

  记者根据公示资料上登记的地址,找到刘某的住处。这是一个三房的户型,简单装修。一名50余岁的女士热情接待了记者,她说自己姓邓,刘某是她儿子。邓女士介绍说,房子是她女儿的,也就是刘某的妹妹,在医院当护士,现在刘某一家没有房子住,就借住了妹妹的房子。

  “来调查是应该的。”邓女士说,像我们这种人家,就身正不怕影子歪。她说,丈夫退休了,退休工资每月只有3000多元,儿子刘某一家只靠刘某当协管员挣点钱,媳妇刚辞职,这几天正找工作。“儿子月薪只有一千五六左右。”邓女士介绍说。

  而根据福田区安监局给刘某开具的“深圳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工薪收入证明”复印件,据登记,刘某2008年的工薪收入为23634.50元;其2009年工薪收入为23400元。

  昨天,福田区建设局相关人员表示,对于媒体曝光和公众投诉的重点问题,他们会逐一核实。根据目前调查的情况看,福田区受理的通过初审的政府机构人员多数是雇员、街道办和社区工作人员、协管员等。关于相关人的家庭资产房产等情况,该局还正在做进一步调查。

  保障房初审5大怪

  逾百政府机构人员通过初审?

  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全市通过保障房初审家庭中至少有299户有成员在政府机构工作。在初审通过者填写的“工作单位”一栏里,有政协深圳市委员会办公厅、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海关等单位。

  在政府机构中,初审通过者最多的是深圳海关,有12人;只有25个人员编制的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11人通过此次保障性住房初审。不过,深圳海关方面表示,该单位在初审名单榜上有名的12人均是合同工。同样,福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回应,相关人员为临时工。

  网友质疑:初审为什么不详细了解申请者的工作单位,并标明相关申请者的职位或编制?

  更清晰的公示,更详细的公示资料,能让公众对号入座,什么单位什么编制多少收入,一目了然,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而从另外一方面看,也更增加造假虚报者的难度。

  2住豪宅者入围?

  除了政府机构人员,在深圳这次初审合格的7857户保障房申请者中,还有不少人现住址填着黄埔雅苑、长城盛世、中银花园、水榭花都、香山美树苑等均价三万元左右的豪宅。

  如在“香蜜湖街道”的公示名单里,申请人熊某和其妻子的现实际居住地址一栏中写着:深圳市福田区香梅路水榭花都会所宿舍。而两人的儿子———1995年出生的熊某某居然现住址为“水榭花都鸣翠居2栋……”。一个家庭两个住址,而水榭花都的均价是3万元左右。

  而相关街道办表示,这些人属于暂时借住在亲戚或朋友的豪宅里。

  网友质疑:有那么多人借住在亲戚好友家里吗?人情淡薄的深圳人对亲戚好友那么好吗?街道办负责初审的人对深圳豪宅该有印象吧,为什么不在公示材料里直接标注清楚,到底有多少人属于借住,又有多少人属于租住?这样更有利于公众评判和鉴别。

  3那么多家庭零资产?

  在这次初审合格的家庭中,众多申请者在家庭总资产一栏里填了“0”。据不完全统计,罗湖区保障房公示名单2150户左右,至少有69户申报“零资产”;福田区公示2660户左右,申报“零资产”为49户。公示名单显示,这些申报“零资产”的市民中,大多数是已婚,有配偶和子女的,这就是说,大多数是要花钱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买一套保障房最低30万元。

  相应街道办解释,在统计财产时候,主要靠相关申请人填写,街道办并无更有效的核查手段。

  网友质疑:零资产是什么概念,在深圳这个消费水平名列国内前茅的城市,怎么生活?再穷也不至于身无分文。再说,家庭总资产为零,即便申请上经济适用房,拿什么钱去购买?根据上次保障性住房购买者的介绍,买一套保障房,即便60平方米,也要30余万人民币。

  4企业高管也申请?

  在石岩街道申请人的名单中,王某延和丈夫侯某祥的工作单位都是“深圳市博为科技有限公司”,2009年家庭人均收入为22888元,截至2009年年底,家庭总资产为196733元。

  而根据市工商局显示的资料,王某延是“博为科技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是股份总额达88%,仅在这家企业的出资就达44万元。

  网友质疑:公众都能通过深圳市工商局公开资料进行调查,街道办初审人员为什么不能在审查中,更细致一点?街道办工作不细致,谁来承担责任?

  被曝光退出申请有无处罚?

  罗湖区黄贝街道申请号为SL2010021000037的石黎东颇引人注目,石是齐齐哈尔驻深办主任,石在此次保障性住房申请中,填写的家庭总资产为“0元”。不过,目前,石的儿子在法国高等电力学院就读。

  上周,石家经受不住舆论压力,向黄贝街道办碧波社区工作站递交了申请,宣布他们一家退出此次保障性住房的申请。

  网友质疑:这样退出申请,要不要处罚?不处罚怎么警示后来者;处罚,又是怎么处罚?为什么不及时给公众一个交代?

  专题采写:深圳读本记者 周昌和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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