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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对公务员群体进行照顾要合法合理合情
http://news.hsw.cn    来源: 人民网  2010-05-21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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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购房能不能享受超国民待遇

  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认为政府对公务员群体进行照顾要合法合理合情

  新闻背景 4月20日,媒体曝光了山西省忻州市首个限价房项目成为当地干部福利房,而且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一事。当地政府对此作出回应称,干部所购小区并非真的限价房,只是商品房“团购”行为。与此同时,一个《东坝朝阳新城限价房已被某部公务员笑纳》的帖子在网上热传。据《北京晚报》记者打探的消息,“此事基本属实”。

  近段时间,“公务员购买低价房”现象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忻州限价房”风波未平,“某部委被曝团购定向低价房”的传闻又被证实。政府部门为公务员团购低价房是否合理?公务员购房能不能享受超国民待遇?4月26日,记者采访了西安交通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李景平教授。

  记者:政府部门公务员低价购房是当下住房格局乱象中的一种。一段时间以来,一些机关单位打着政策性住房的名义,巧立名目,以各种形式为公务员建造或团购低价住房。有不少网友对此提出质疑,认为即使给这一行为披上市场交易的外衣,也不能掩盖其中的权力失范和福利腐败。你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李景平:住房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虽说限价房跟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所区别,但毕竟不同于商品房,还是位列政策性住房体系。政府部门为公务员低价购房这种变相“福利分房”对百姓来讲就显不公。城市住房,谁都有困难,何以官员就特殊,就可以申请限价房、经济适用房或者可以低价购房?有些地方甚至把最好的经济适用房、最好的地段让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统统包走。

  对于“福利分房”,中央已经明令禁止,然而有些部委和地区仍然以各种手段进行分房,滥用权力谋取私利。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本是政府为抑制高房价,动用公共财政打造的惠民工程,如果被政府部门用于照顾公务员,再被公务员大肆高价倒卖谋取私利,那就是公然的、固化的腐败行为。

  记者:公务员群体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和工资收入的限制,单凭工资购买市价商品房确实有些勉为其难。为了吸引更多的精英加入、留在公务员队伍,政府采取一些优惠性政策,如购房方面,来对公务员群体进行照顾、倾斜,本也无可厚非。这种做法为什么会引起大家的非议?

  李景平:诚然,近年新进的公务员都是严格按照程序经过笔试、面试、政审、体检招进来的。可以说,能进国家机关当公务员的都是非常优秀的年轻人。他们默默无闻地为国家作贡献,收入低,不能兼职,不能经商。他们中也有一些上有老下有小,生活压力大,单凭工资购买市价商品房确实有些勉为其难。为了稳定公务员队伍,吸引人才,政府在购房方面采取一些优惠性政策对公务员群体进行照顾也是可以的,但要合法、合理、合情。

  多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对高房价采取了纵容、默认、推高的态度,致使老百姓总认为党政官员都有福利房、团购房、集资房、受贿房可住;政府部门通过卖地,可以有大笔的收入,通过房地产开发可以拉动GDP,又有政绩;还有政府部门在房地产开发中多与房地产企业有瓜葛,纵容、默认、推高房价,老百姓心里自然不平衡,必然会产生一些非议。

  国家公务员直接从事某项公务活动,其职务行为代表国家。因而,公务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同时要有严格的党性意识和政策水平,不能徇私舞弊,把国家赋予的权力用于为自己谋私利,不能“以权谋房”。

  记者:对于治理住房腐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合理确定公务员待遇,你有何建议?

  李景平:治理住房腐败首先要求公务员不能以公权力染指限价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其次,禁止两限房、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第三,对于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并以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给予公务员合理的待遇,使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适当的住房、医疗等补贴、补助。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至于购房方面,公务员可与社会成员一样,按照货币化住房原则办理。资金不足部分,可由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给予公务员适当的住房补贴。(李英华)

编辑:赵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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