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华商评论
药品中有一条食物链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05-23 13:45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湖南暴利药事件再曝新闻,独家包揽药品集购的振湘公司,其多名股东与前卫生厅官员同名。“红顶公司”的说法正渐渐清晰,湘雅二医院此时却被要求不得接受媒体采访。

  正是湘雅二医院药价离谱,引出了暴利药事件,又正是被舆论煎熬的湘雅二医院“绝地反击”,撕开了振湘公司独家包揽长沙所有省部级医院药品

  采购的内幕。现在,湖南省终于开始“联合调查”了,湘雅二医院也被迫噤声。在一般人的想象中,估计会认为药品集中采购由政府主持,如果政府授权医药经营企业,至少也该是授权多家,就算是这样,也未必能够遏制得了高价药现象。而长沙所有省部级医院的药品采购由振湘公司一家包揽,药价如果不扶摇直上,岂不是违背规律?

  核准了价格的湖南省物价局在尴尬应对,称“该药品一直没有参与湖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这个药品以每盒185.22元的价格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是违规行为”。

  这番表示很令人奇怪。医院说进药必须经过振湘公司,而湖南省物价局的回应中没有出现振湘公司的影子,而用的是“招投标平台”,好像不知道振湘公司全权代理长沙市药品招投标一样,而且要调查只是“到底是谁将这一价格‘挂’到了这一平台上”,也就是说,这只是个别人违规操作,而非招投标体系出现了问题。

  至于湖南省物价局自己,自然也只是具体的工作人员有差错,而且性质是轻微的,不过是“工作人员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工作不够细致”罢了。当价格标签贴到一种药品上时,那可不是代表工作人员个人。不发现问题,工作人员就代表政府的权威;发现了问题,政府失误等于工作人员出错。这就是湖南省物价局回应事件的内在信息。

  我们不知道这种一家公司“总揽全局”进行药品集中采购的情况是否普遍。前不久形成焦点的山西疫苗疑云,也有类似某家公司独家包揽疫苗供应的情况,而且这家公司还没有合格资质。

  湖南省物价局称,出厂价每盒15.5元的芦荟片,该局于2006年11月依据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制定了每盒160元的最高零售价,2007年根据药品生产地物价部门提供的每盒218元的价格,该局将其最高零售价调整为每盒213元,今年参考周边省份2008年实际执行的中标价格,初步确定该规格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每盒136元。

  上面这些数据,看得人眼花缭乱。但可以肯定的是,问题不只是振湘公司,也不只是湖南,而是渗入了药品经营全环节。无论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价格,湘雅二医院的采购价格,还是生产企业提供的价格资料,周边省份的中标价格,都严重偏离了药品的出厂价。这就是说,药品集中采购中的暴利,这在多个省份都存在,药品生产企业也参与到中间环节推高价格的游戏之中。

  今年两会上,有来自制药企业的代表呼吁:药品“不宜无限度地追求低价”,反对建立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因为“药价中虚高的成分已基本没有了”。我不知面对芦荟片利润1300%%的事实,这样的呼吁何以成立。

  无论如何,患者,也就是染病在身需要上医院的公民不过是被摆布的对象,整个药品制销链条则“既斗争又合作”地分享利益,而权力总是装作不知道实情,官员则办起“红顶公司”通吃。药品制销中有一条食物链,其顶端是官员,底端是民众,食物链的核心则是权力,人们以权力或者与权力的距离之大小而排序,这种排序既标明社会地位的高低,也意味着利益分配的权重。 (刘洪波知名杂文家)

编辑:朱羽喆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