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大四学生林琳日前在上网查学籍时突然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居然有两份档案,且对方与自己同名同姓,同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但对方已于2009年从武汉一所高校毕业。该案可能涉及湖北省教育厅,警方已展开调查。(5月22日《新京报》)
“罗彩霞事件”尘埃未定,“海南版罗彩霞”又粉墨登场;在此之前又相继发生了湖北版、北京版、河北版的“罗彩霞事件”,到底有多少“版本”?谁也不好说。
教育腐败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却有着战争般的“杀伤力”;被人顶替上大学就意味着“顶替者合法”,被顶替者反而成了“不合法”,在法治社会里,所有不合法都要被法律“打杀”,什么就业、户口、升学、婚姻等权利都将失去法律保护,连立足社会都难。
冒名顶替上大学不是一个人、一个部门能够办到的,而需要公安、中学、高校、招生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完成。没有一系列的特权运作,没有“铁杆关系”作保,绝对完不成“冒名顶替上大学”。一个势单力薄的罗彩霞维权,根本撼不动一揽子官僚腐败;若不是惊动公安部,罗彩霞还要被冒名顶替下去。
“罗彩霞们”层出不穷是对教育领域官僚腐败的血泪举报。亟须建立招生公开、程序透明和民众举报机制,加大教育腐败法律成本;让所有涉足招生腐败、教育腐败的人员,轻则丢官罢职砸饭碗,重则面临牢狱之灾。如果法律、吏治仅让现有的“罗彩霞们”身份“扶正”,淡化了对涉案官员的法律严惩,后来的“罗彩霞们”就会层出不穷。郑家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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