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成都市举行了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及特种用水调价听证会。共有27名听证代表参加,大部分代表赞成调价,仅1人明确反对、1人建议暂缓。有关部门称将根据听证会内容在15日内形成听证报告向社会公布。(5月22日《成都晚报》)
按供水公司的说法,目前成都供排水成本为每吨3.31元,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仅2.15元,每吨“倒挂”1元多。无论是在商言商,还是从保护水资源的角度看,成都调整水价似乎无可厚非。但水价是否非涨不可,甚至大幅调整?在我看来,供水企业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内部挖掘潜力,而不是想着涨价转嫁矛盾。
众所周知,城市供水企业属于具有天然垄断属性的公共服务行业,这决定了它不能简单地以市场眼光来衡量水价,而更应考虑消费者的承受能力,让公共产品价格与普通消费者收入接轨。何况,提升公共服务品质,还原公共产品公益本质,正成为政府与社会的共识,供水企业嚷嚷涨价多少显得不合时宜。
为了涨价,供水公司谈了不少客观困难,却绝口不提免费用水的“内部福利”这档子事。也许供水企业不服气:内部福利政策是好多行业的“潜规则”,并非供水企业的专利。表面上看,这也没有多少钱,但那么多的水务职工加起来,也不是个小数目,加上这种内部福利又列入了运营成本,更容易引起消费者反感。由于操作程序不透明,消费者与供水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也会给公众留下怀疑空间。因此,如果供水企业多在创新技术、节能降耗、清理垄断福利等方面内部挖潜,然后再谈涨价,质疑声音可能要小得多。
现在听证结果出来了,有关部门可以“理直气壮”地说:看看27名听证代表,25人赞成,仅有1人反对,1人建议暂缓,这样的涨价方案不该通过吗?且慢!我想问的是,这些听证代表能真正代表民意吗?《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那么,成都水价听证代表的27个名额中,至少应有11名消费者代表。如果不是“伪代表”太多,消费者代表的胳膊咋会集体往供水企业那儿拐?何况,像城市供水这样事关民生福祉的价格听证还不能简单凭票数决定结果,而应该交由公众舆论充分讨论,寻求民意支持。
作为听证主导者要严格测算并公开供水成本,看看供水企业到底是“真亏”还是“哭穷”,让消费者心中有本明白账。听证程序及听证结果,也应体现公平公正,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如果本该由消费者唱主角的听证会演变成了物价部门与供水企业之间的双簧戏,听证会成了某些人自说自话的“秀场”,这样的听证会除了徒具观赏性以外,只能说是名副其实的“涨价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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