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周艳涛)2005年,我省在西安高新区进行试点,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在全省推行该举措。
据了解,建设领域资金流转环节增多,时有发生部分劳务分包企业挪用农民工工资或以讨要农民工工资为名,组织鼓动农民工堵路堵门讨要工程款。为此,我省
在西安高新区积极探索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保障机制,在辖区内倡导建筑施工总包企业直付农民工工资制度,设立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比如,某工程项目中标后,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总包企业应当将工程款中所包含的农民工工资款单项列支,在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并向劳动和建设部门备案,否则将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该专项账户专门用于记载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款的划拨支付情况,其他工程款不从该账户中进出。
这一制度实现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专项账户资金专款专用,较好的从源头上预防了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力地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了建筑施工企业和广大农民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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