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陕西
不经乘客同意不能随便拼座 违者最高罚款500元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  2010-05-27 04:52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西安晚报报讯 针对新修订的条例, 记者昨日采访了市出租汽车管理处法纪教育科科长刘平,她表示,以前的条例规定,“载客途中招徕乘客的”,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刘平表示,增加“未经乘客同意不得招徕其他乘客”这一条款,主要考虑到现实生活中存在的拼座现象,在雨雪天气、打车困难的情况下,拼座可以缓解运力不足,方便部分乘客,同时也有利于低碳节能。

  另外,增加这一条款也是为了规范服务,杜绝司机不经乘客同意随便拼座的现象。条款中同时也增加了“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可由“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停业整顿,可以处以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吊扣道路运输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吊销从业资格证”。

  她也坦言,从管理部门角度出发,不允许拼座好管理。毕竟拼座会带来很多问题。“比如,拼座如何付费,出租车都是机打票,在乘客都想要票的情况下,这张票给谁?还有乘客安全问题,西安就曾发生过第二个上车的乘客对第一个乘客和司机实施犯罪行为的事件。”

  刘平表示,《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目前正在广泛征求社会意见,目的在于集思广益。

  新闻链接

  欢迎市民提建议

  目前,市政府正在审查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果您有相关建议和意见,欢迎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等方式提出。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1日。

  通讯地址:西安市二府街宏府大厦二期九层 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法规处

  邮政编码:710003

  传真:87295985

  电子邮箱:fzj@xa.gov.cn

  本组稿件由记者程慧

  实习生李旭采写

编辑:李晨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乘客若同意出租车可拼座 西安市征求意见 05-26 14:12
乘客同意出租可拼座 驶离市区乘客拒绝登记可拒载 05-26 03:58
委员建议:缓解打车难问题 若乘客同意应允许拼座 02-01 07:03
阎良出租车为拼座拒载三人以上乘客 01-15 13:42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