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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政策答疑
http://news.hsw.cn    来源: 西安日报  2010-05-28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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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新区长安区东新村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

  政策答疑

  1、东新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的法律、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

  2、为何要对东新村进行城中村改造?

  答: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城中村与西安高新区飞速发展的现代化建设存在严重的不和谐现状,普遍存在着规划建设滞后、违章建筑遍布、基础设施薄弱、居住环境恶劣、上下水道不畅、消防隐患严重等问题、社会治安极差,不仅与西安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的形象格格不入,而且直接影响着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因此要对东新村实施城中村改造。

  3、东新村的拆迁范围包括哪些?

  答:东新村城中村改造拆迁范围是:位于经二十八路以东,锦业二路以南,经二十六路以西,韦八路以北。

  4、项目的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是谁?被拆迁人是谁?

  答: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是经“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批准的西安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被拆迁人是东新村地区城中村改造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5、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有哪几种方式?

  答:拆迁安置补偿应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安置补偿实行货币补偿、房屋安置两种方式,此两种方式效果并列、相互独立,被拆迁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宅基地手续的使用权人及其家庭成员只能选择同一种安置补偿方式。

  6、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农业人口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宅基地手续为依据,根据家庭成员人数,按80㎡/人标准给予产权调换。每个农业人口可自愿购买5㎡经营用房用于生产生活的补贴。

  非农业人口以《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宅基地手续为依据,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宅基地手续的使用权人及其共同拥有人的,按240㎡/户标准给予产权调换。不能购买经营用房。

  7、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使用性质、产权建筑面积、房屋结构等因素,以房屋重置成新评估价确定补偿款额,按程序进行公证,选择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的不再享受住房安置、经营用房安置及过渡费等其他形式的补偿。

  8、被拆迁人过渡期多少个月?如何支付过渡补助费?

  答:(一)选择货币安置补偿方式的被拆迁户无过渡费,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过渡,过渡期限为30个月。

  过渡期限指被拆迁人签订完善协议并腾空交房之日起至回迁安置之日。

  (二)在过渡期限内,过渡补助费标准为:一个《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合法宅基地手续批准面积上建设的一、二层房屋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含30平方米)的,每月每平方米补助5元;超出30平方米的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补助3元。

  9、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如何补偿?

  答: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按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二倍支付;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每月按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三倍支付。

  10、本次拆迁有哪些优惠政策和便民措施?

  答:优惠政策

  (1)对实行房屋安置的被拆迁人,按户给付搬迁补助费1000元。

  (2)对实行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按户给付搬迁补助费500元。

  (3)自公告之日到第十六天起(前十五天为宣传期),被拆迁人十五天内搬迁的,每户奖励1500元,并免费为其搬家;十五天至三十天内搬迁的,每户奖励1000元;三十天后搬迁的,不予奖励。

  便民措施

  (1)为了体现早搬迁早受益的原则,对实行产权调换的住户按交房顺序编号,交房号就是将来的选房号。指挥部将对交房号进行公开公示。

  (2)为了便于群众对综合改造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依法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指挥部在现场聘请专职律师办公,负责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高新区党工委办派驻监察组进行督导。

  (3)指挥部制定了严格的拆迁纪律和管理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行为,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并在现场设置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

编辑:张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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