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居民用气暂不调价
本报讯(记者张莉)今日零时起,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由每千立方米925元提高到1155元,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提价幅度为24.9%。但据记者了解,我省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调整。
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还改进了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取消价格“双轨制”,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成品油之间比价关系。这是我国在能源价格市场化改革方面迈出的谨慎和积极的一步。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天然气资源匮乏。据有关方面测算,2008年和2009年国内天然气供需缺口分别为30亿和90亿立方米左右,部分地区“气荒”和加气难现象时有发生。适当上调天然气价格,对于合理有效配置天然气资源,保证天然气生产供应,十分必要且紧迫。
各地自行确定居民气价
国产气出厂价格调整后,地方城市燃气公司的购进成本相应增加,各地居民气价调整的时间和幅度,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在履行规定的听证等程序后自行决定。
按中国城市燃气协会调查数据,全国平均每户家庭每月炊事用气约为20方,如果按照城市燃气销售价格每方相应提高0.23元测算,影响城市居民每户每月增支4.6元左右。各地通过统筹安排对困难群体的各项补助,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民用天然气售价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那么,我省的天然气价格会不会变动呢?据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天然气调价方案还正在制定中,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暂不调整。
可适当疏导出租车运价
车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后,部分主要使用天然气为车用燃料的城市,要妥善处理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运营成本增支的影响。已经建立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的地方,可适当疏导出租车运价;没有建立联动机制的地方,可以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来缓解气价提高对出租车行业影响。
气价双轨制取消
发展改革委对存在一、二档气价的大港、辽河、中原三个油气田价格进行并轨,取消了价格“双轨制”;进一步扩大价格浮动幅度,允许供需双方以出厂基准价格为基础,在上浮1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价格。要求各地原则上按照与汽油最高零售价格不低于0.75∶1的比价关系理顺车用天然气价格,保持车用气的合理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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