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宁军) 两次面对民警检查,驾驶黑车在咸阳机场非法营运的一男子不但不配合,反而驾车冲撞。昨日,莲湖区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两年有期徒刑。
昨日,莲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对检察院的指控,边某称“有些属实,有些不属实”,同时不承认自己有驾车冲撞民警的行为。公诉人当庭播放了2009年12月6日机场事发处的监控录像,清晰显示边某在被拦停后,先持伸缩棍打向民警,其后开车冲撞,将一民警逼到道沿边。两小时庭审中,控辩双方对事件起因、被告人是否持棍打民警、是否有意冲撞等细节进行辩论。“希望法官从轻处理”,与质证、辩论阶段一直竭力自辩相比,边某的最后陈述很简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