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头条回顾 联系方式:029-86519800 华商网官方微博
新闻首页 陕 西 调查·策划 互助路 专 题 天 下 社 会 图 片 娱 乐 体 育 视 频 论 坛
华商网>新闻>社会
广州警方通报击毙持枪男子 称其携爆炸物负隅顽抗
http://news.hsw.cn    来源: 京华时报  2010-06-04 09:48
华商彩信手机报,精彩资讯早知道!移动用户发HSB10658000定制,3元/月!

嫌犯出现在出租屋的窗口。

特警开始转移。

狙击手(圆圈内)寻找战机。

特警在现场严阵以待。

  京华时报6月4日报道 广州警方披露,昨天上午广州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会同街道工作人员清查辖区银兴路某住宅时,屋内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突然从房间冲出,从身后拿出一支手枪对民警先后开了两枪,击伤一名民警。在场民警迅速调集警力封锁现场,双方一度展开对峙,特警最终在晚上将该名负隅顽抗的男子击毙。

   通报

   警察击毙抗法嫌犯

  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昨日向媒体通报:6月3日上午,白云区京溪派出所民警在清查辖区某出租屋时,其中一名民警被屋内一名身份不明的男子用手枪击伤。案发后,警方迅速抽调精干力量,第一时间封锁现场,转移周边群众,全力展开围捕工作。晚上20时许,警方采取果断措施,当场将犯罪嫌疑人击毙。

  在围捕嫌疑人期间,由于案发现场出租屋密集,地形比较复杂,围捕工作难度较大。同时据侦查,嫌疑人携带有爆炸物品,紧闭门窗固守与警方对峙。警方经过长达3小时的政策攻心与其谈判,均未奏效。为确保现场附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警方采取对现场施放催泪弹等多种手段迫其投降,但嫌疑人仍然负隅顽抗。晚上20时许,警方抓住有利战机,果断强攻破门,嫌疑人开枪拒捕,被特警当场击毙。警方在现场缴获各类枪支两把以及爆炸物品若干。

  事件

   中年男子开枪袭警

  昨天上午10时20分许,京溪派出所民警会同街道工作人员清查辖区银兴路某住宅时,屋内一名年约40岁的男子突然从房间冲出,从身后拿出一支手枪对民警先后开了两枪,击伤一名民警。在场民警迅速反击,并将受伤民警立即送到附近医院救治。警方迅速调集警力封锁现场,将嫌疑人控制在室内。事发后,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吴沙等领导高度重视,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并立即展开救治伤员及围捕嫌疑人等工作。

  与警方对峙10小时

  据附近居民介绍,该男子当过兵,是河南人,租住在这里已经一年多。街坊说晚上经常听到男子大叫或唱歌。房东曾与保安一起跟男子协商希望他搬走,但被拒绝。房东之后请治保人员上门,确定男子要在5天内搬走。昨天是协商搬离的日子,治保人员和警察一起上门,不料遭到男子的抵抗。一名旁边住宅楼内的目击者说,他看到男子在5楼,手上有自制的土枪,并开了枪。还有目击者说,男子还朝地上扔了一个类似爆炸物的东西,但所幸没有引起爆炸。

  昨天下午,大批特警携带狙击枪赶到现场,并多次发射催泪弹,但一直未能将男子制服,双方一直对峙。19时10分左右,现场20多名特警发起强攻,20点14分,现场警方证实,男子已被当场击毙。

  受伤警察已脱险

  据悉,受伤的民警是京溪派出所一名陈姓副所长,他被子弹击中左腹部,送到南方医院抢救。在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下,目前已经脱离生命危险,围捕中没有其他警察和群众受伤。

 [1] [2] 下一页
编辑:朱羽喆
 返回新闻频道首页·进入华商论坛
延伸阅读
广州男子持自制枪与警方对峙10小时被击毙(图) 06-03 21:09
广西上访者称或危害校园安全 公安厅:可当场击毙 05-31 09:58
宁夏一男子持械行凶致1死2伤 被当场击毙 05-26 12:55
石家庄规定暴力侵害师生人身安全者必要时可击毙 05-23 10:40
图片新闻
危险的信仰
危险的信仰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第三代的新朝鲜“白富美”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刘洋在天宫一号打太极拳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艺术家陈强病逝享年94岁
“人造美”时代
“人造美”时代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大学情侣毕业拍“换装照”
网友评论
版权申明
一、原创内容页
① 华商报、华商晨报、新文化报、重庆时报、大众生活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音视频)独家授权华商网发布,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例:“华商网-华商报”。
② 部分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备注:华商网独家原创,转载请联系029-86519800 (详见华商网申明
二、华商网提供上传空间、链接及论坛/博客/评论等服务页面的免责申明
① 所有图片、音视频标明来源,有作者姓名要详细标注
② 华商网为用户提供上传空间服务,对用户传输内容不做修改或编辑。当著作权人和/或依法可以行使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发现上传内容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时,应向华商网发出权利通知,华商网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详见华商网申明
网站简介 | 产品服务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Copyright 2002-2012 华商网络传媒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80006 陕ICP备08101257号 SP服务代码1062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