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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谎称杀死女友发帖求抛尸方法 求刺激被抓获
http://news.hsw.cn    来源: 海峡都市报   2010-06-05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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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恐怖网帖:杀女友求尸体处理法

  发帖者昨在晋江被抓,自称“为求刺激发布杀人情节”,被处拘留10天

  刚发帖没多久,杨某就被晋江警方抓获

  “我不小心在宿舍掐死女友,11点就会有人回来了,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只有一口皮箱,在一间4个人住的宿舍。请问如何处理女友携带的物品,和如何运走尸体以及怎么掩饰?”

  昨日上午9时44分,在百度贴吧中,突然出现这样一条恐怖网帖。为证明帖子内容的“真实性”,发帖者还让网友静候次日的“晋江新闻”。此帖一出,立即引起上千网友的关注。晋江警方接到举报后迅速展开侦查,当日下午,民警就将发帖者、20岁的重庆小伙杨某抓获。

  目前,警方已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对杨某处以10天的行政拘留。

  恐怖网帖

  一石激起千层浪。阳光帅气、喜欢“杀人游戏”的重庆小伙杨某,只是在无聊至极之时,在网上发了一个看上去很真实的“杀人帖”。他可能想到的是,自己的帖子必然火爆。但是,他没想到的是,自己将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

  “杀人犯”网上发帖求助尸体处理方法

  昨日下午,记者进入百度网站,输入“抛尸姐,求助!”一句话后,立即跳出此帖。帖子显示,发帖时间为上午9点44分。之后,发帖者继续讲述“杀人经历”,并探讨“处理尸体”的方法。被称作“抛尸姐”的发帖者说,“我不知道如何处理尸体?如何骗过法医?还有,如何将尸体运离宿舍?”

  此帖一出,立即有网友跟帖:第一名网友建议“抛尸姐”去自杀,之后有人则建议他尽快跑路。但是,多数人还是规劝“抛尸姐”投案自首。不过,还是有网友指出,楼主发的是假消息。

  “注意看明日的晋江新闻,大家再见!可能是经常在恐怖吧(编者注:百度一贴吧的名字)混,现在手有点抖,其他没什么感觉。”见众多网友起疑,上午10时许,“抛尸姐”如此回复后便下线了。

  此帖因内容显得“真实”、恐怖,之后引起了大量网友的关注。尤其是“抛尸姐”的上述回复一出,很多人更深信不疑———“抛尸姐”在晋江的一所学校女生宿舍楼内杀人。至昨晚10时,记者最后一次浏览该帖时,已有上千人关注过帖子,60多人跟帖。

  编杀人情节求刺激

  发帖小伙被拘10日

  在晋江犯下“命案”,还敢嚣张到在网上发帖寻求“分尸办法”?晋江刑警接到网友的举报后,随即介入调查。昨日下午,在陈埭涵口一黑网吧内,刑警将发帖者、20岁的重庆人杨某抓获。

  “刺激好玩啊!”事情很快调查清楚,杨某交代说,当日上午8时许,他下班后感到很无聊,于是去网吧上网。喜好泡百度恐怖吧的他,先浏览了一下当日帖子,突发奇想,打算编造杀人的恐怖情节发布在网上。为增强真实性,他还特意回复让网友关注晋江的相关新闻报道。

  “这个应该不违法吧,我下午还要上班呢!”杨某说,他目前还没有女友,之前根本没有想到“只是随便发的一条帖子,怎么也是违法行为?”

  经警方允许后,记者面对面采访了杨某。阳光帅气,是杨某给记者的第一印象。杨某说,2000年,他跟随父母来到晋江,念到初二便辍学打工。平时下班没事,他最喜欢看恐怖片、泡恐怖吧、玩杀人游戏等。至于上午发帖一事,他表示,“纯粹是好玩,目的在于哗众取宠,增加点击率罢了”。不过,他称自己“心理健康,只是喜欢追求那份刺激感,绝没有真喜欢杀人”。

  经办民警表示,杨某在网上发布“杀人帖”,其行为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将对杨某处以10日的行政拘留。

  各方说法

  杨某发布虚假恐怖网帖,依法该如何处理?如果他真准备杀人,发帖征询“处理尸体的方法”,是否已构成犯罪?昨日,记者邀请了晋江法院的苏法官和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的涂宗全律师,对此案进行“说法”。

  第一问

  发布恐怖帖到底什么行为?

  厦门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泉州分所的涂宗全律师表示,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也不得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本案行为人如果仅是为了追求网络点击率而散布谣言,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治安处罚。

  晋江法院苏法官分析说,杨某在网上发布虚假的杀人帖子,有相对比较详细的时间、地点。另外,他为增加网帖的“真实性”,还特意让人留意晋江新闻。因此,他的行为已涉嫌违法。苏法官说,网络是一个信息发布的公共平台,向不特定的人发布信息,杨某发布的帖子足以让不特定的人深信不疑,给“事发地”的群众造成恐慌心理。不过,若杨某的帖子只是开玩笑地说“自己杀了人”,但没有时间、地点,或者只是通过QQ跟特定的人讲述这样一件事情,便不足以导致不特定群体的心理恐慌,也不构成违法。

  第二问

  如果发帖者真的想杀人?

  不少人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若杨某真的想杀人,而他发帖的目的,在于“搜集杀人后处理尸体的方法”,那他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涂宗全律师认为,如果杨某预谋杀人,并想先通过网络获得“杀人后处理尸体”的方法,则就具有为犯罪进行准备的意思,可能构成犯罪预备,警方应当进行刑事处罚。

  苏法官则认为,如果杨某只是有“想杀人的意思”,再发布这样的网帖,那是“犯意表示”,本身还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他有这个想法,不但发布这样的帖子,还着手准备犯罪,就会构成犯罪预备。

  警方提醒

  网友不应参与“分尸探讨”

  记者浏览这篇网帖时注意到,虽有些网友热衷探讨“杀人分尸”的办法,但还是有不少网友很抵触并明确表示,不应参与类似话题的探讨。

  对此,晋江警方表示,本案行为人通过网上发布帖子,因该帖子带有犯罪的信息,网民如果看到后应当立即报警,由警方介入处理。另外,该帖子还带有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内容,网民们不应当参与探讨性发言。

  晋江市公安局法制大队的吴大队长表示,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构成违法的,比较常见的有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以及捏造事实,诬告、诽谤他人,意图损害他人名誉或者使他人受到处罚等。

编辑:温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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