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 鹏
户籍改革是必须的,但至于怎么改,大家直挠头,最佳答案还在求解当中。7日,广东出台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其新意就在于由广东省统一指标和各市自定指标两部分构成的农民工入户城镇的积分指标,原则上农民工只要积满60分便可申请入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这个积分指标涵盖了学历、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社会服务、获得表彰或荣誉称号等几大项,扣分指标则包括了有超生行为和受到劳动教养。而且,各项指标还严格明晰了年限要求、最高积分限制,严控作弊可能,这足见政策制定者的严谨和良苦用心。按照这一政策,一个高中学历的农民工,具有中级工资格,缴纳两年的五个险种的社保,原则上就已基本具备了入户资格。
将一个农民工的行为表现放在这一指标下做加减法,其运算结果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一个人的身份与命运,这不能不让人对这一政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的判断上慎之又慎。毕竟,这其间还包含着人们对于户籍改革的期许和评判。在户籍改革尚铁板一块的现实面前,对于任何一个主动改革者,我们首先需要给予善意的理解和支持,但既然是为改革,还必须放在改革的天平上过秤,仔细咂摸广东户籍改革的意义和价值到底有几许。
有人说,广东农民工自此有了奔头,起码有了一个明确的指标,知道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城里人所应具备的资格和条件。确实,这个积分指标,无异于广东广大农民工的“入城指南”,只不过,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善意提醒的是,这个指标理论上一定有人能够完成,但却不是所有人都可以据此而成为城里人的,否则,只需全部放开户籍壁垒即可,何苦要设置这些个条条框框?
问题恰恰就在于此,一个人是“农民”还是“市民”,现实中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户籍制度上的 “世袭传承”,而能够通过上学、就业、参军等改变“农民”身份只是一少部分人的“幸运”。由于户籍制度造成的“市民”与“农民”二元割裂,造成了截然不同的公民权利的不平等,这正是户籍改革的原始动因。但广东的农民工积分指导指标和分值表,又何尝不是城里人摆在进城者面前的一道考题?所有想真正成为“市民”的农民工必须要接受这一评判标准的评价和遴选。只是,我们需要想想,“考”出来的“市民”,这算是真正的户籍改革吗?即便放在技术操作层面上,“考题”设置也值得再考量:比如,在农民工群体中,有职称的、本科毕业的本就凤毛麟角;又如,鼓励做义工没有错,但对于养家糊口为第一要务的低收入人群,这“出题人”就有些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了;还有网友担心刺激假证泛滥和腐败交易……
固然,在全国性的户籍改革尚未全面启动的今天,广东让一部分人先“市民”起来,不失为一种次优选择。但从某种意义上说,广东此举,是各地各种“引进人才”计划的变异版,只能是让农民工群体中一部分符合条件者受益,本质上,也仍然属于“引进”,而非户籍壁垒的“打破”。
广东此举,可以让一部分农民工获益,这毫无疑问。但需要指出的是,设置门槛,只能让一部分人获益的户籍改革,不是真正的户籍改革,更不足以成为改革的模板,相反,其可能存在的负面示范效应却不能忽视,倘若各地纷纷效仿,那么,致力于消除“市民”与“农民”身份及其权利差异的户籍改革,就有可能变异成“市民”变着法给“农民”设置各种各样的“入城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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