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宁军通讯员 张波 张超)刚刚应聘到搬家公司,第二天上班时就顺手牵羊偷走客户的首饰。大学毕业没几年,山东小伙李某就栽了大跟头。
2009年9月8日,大专毕业的李某应聘到西安全顺搬家公司。次日,他和同事受指派,给雁塔区赵某搬家。据雁塔区检察院指控,在行车途中,李某从其乘坐的货车内盗走和田玉猴吊坠、手镯、戒指、耳环、玉猪摆件、翡翠腰链、银色钱币等12种物品,后经鉴定价值10630元。一天后,案件即告破,公安机关在李某租住处将赃物查获。
昨日上午,雁塔区法院在西安市98中开庭审理。对公诉人指控的罪名,李某及辩护人均予以认可,但对偷盗的物品数量持有异议。
本案将择日宣判。
|